5.3 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為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5.4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各級政府、各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企業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企業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有關專業應急機構定期組織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并于演習結束后向安全監管總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5.5 監督檢查
安全監管總局對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事故災難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6 附則
6.1 名詞術語定義
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海、領海、大陸架以及其它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資源管轄的海域內進行的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和生產作業及其有關的活動。
6.2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海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生產過程中,發生特別重大井噴失控、油氣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區域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 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海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生產過程中,發生重大井噴失控、油氣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經危及海洋石油作業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 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Ⅲ級響應:海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生產過程中,發生較大井噴失控、油氣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經危及海洋石油作業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Ⅳ級響應:海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生產過程中,發生井噴失控、油氣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經危及海洋石油作業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30 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3 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以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安全監管總局及時組織修訂。安全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并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6.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6.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7 附件(略)
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環境風險事故應急…
小微企業消防應急預案
小型企業消防應急預案
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大連高新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高行鎮地下空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師范大學放射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師范大學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置…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