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開展五個方面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1.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強監管,重點查處“三超”, 嚴格車輛運輸經營條件,取締非法運輸戶。2.煤礦安全整治。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了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和鄉鎮煤礦一律停產整頓的通知。3.煙花爆竹廠及易燃易爆品企業整治。締非法和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作坊,有事故隱患的一律想起整改,對生產、運輸、銷售、儲存和使用環節嚴加管理。4.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重點治理“四客一危”(客渡船、客滾船、客混船、旅游船、危險品船),取締非法運輸戶。5.人群聚集場所安全整治。要對商廈、 娛樂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不符合條件的要責令停業、關閉。整頓的重點是學校、醫院、居民區、機場、車站、碼頭、防火、防毒、供水供電等要害部門和公共場所。
??? 三是加大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力度。2001年4月21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這對明確并嚴肅追究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行政責任,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朱?基、李嵐清、吳邦國等國務院領導明確指示,要加快《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起草工作,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第二節 安全生產法立法的必要性
安全生產事故頻繁,死傷眾多,不僅影響了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而且損害了黨、政府和我國改革開放的形象。我國安全生產狀況與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密切相關。導致我國安全生產水平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安全生產法制不健全是主要原因之一,具體表現在:
??? 一是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淡薄。改革開放特別是近十年來,安全生產已經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一種法定的權利和義務。能否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同時又是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關系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關系到我們的黨和政府是否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政治問題。從總體上看,公民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自我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意識比較淡薄,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非國有企業負責人依法安全生產經營的意識也很淡薄,這些單位的負責人或者不懂法律,或者明知故犯,沒有依法為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安全保護,使從業人員在十分惡劣和危險的條件下作業,以至發生事故,造成大量人身傷亡。許多地方政府領導人和私營企業老板只要經濟效益和“票子”,忽視甚至不要安全生產,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嚴重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沒有意識到它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所以,安全生產沒有成為所有地方政府和生產經營單位的自覺行動,沒有從安全生產是法定的義務和責任的高度引起足夠的認識和重視。
??? 二是安全生產出現了新情況、新問題,亟待依法規范。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大量非國有生產經營單位不斷增加。在我國社會生產力總體水平比較低下的條件下,這些非國有生產經營單位存在著生產安全條件差、安全技術裝備陳舊落后、安全投入少、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低、安全管理混亂、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多的嚴重問題。而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基本是針對國有大型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對大量非國有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幾乎沒有法律規定,這就必然造成法律調整的“空白”和監督管理的“缺位”,以致非國有生產經營單位事故多發,死傷慘重。因此,必須與時俱進地制定規范非國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規范,將其納入法制軌道。
??? 三是綜合性的安全生產立法滯后。雖然國家制定了幾十部安全生產方面的單行法律、行政法規 ,但是這些現行立法的制定年代多數是在計劃經濟體制及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時期出臺的,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的形勢和需要。在《安全生產法》出臺之前,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基本制度沒有依法確立,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保障、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安全職責、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重大問題,缺乏基本的法律規范。
??? 四是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后,沒有依法確立綜合監管與專項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關于實行政企分開的要求,自1998年以來,國家先后撤銷了原有的十幾個工業主管部門,同時也保留了鐵道、交通、民航、建筑等有關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已經不直接管理或者基本不管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與此同時,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幾經改革,目前建立了由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與其他有關部門相結合的、綜合監督管理與專項監督管理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是運用法律手段,輔以必要的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大依法監管力度,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因此必須通過制定綜合性的安全生產法律,將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職權、責任和監督管理措施法律化、制度化。但由于相關立法滯后,有的地方人民政府沒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已經設立的地方,又存在著綜合監管部門與專項監管部門的法定職責和相互關系不明確的問題,在工作中產生了職責交叉、互相扯皮的矛盾,影響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整體性、協調性,出現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脫節和漏洞。
??? 五是缺乏強有力的安全生產執法手段。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的規定不夠完整,有的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界定不清楚或者不準確,有的只有要求沒有責任,有的雖有罰則但力度不夠。對近年來突出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特別是非國有企業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沒有設定明確的法律責任。由于沒有綜合性的《安全生產法》,各級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的法律地位、主要職責和執法手段無法可依,不能依法履行職責和實施行政執法。
??? 目前我國正處于一個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在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充分運用以法律手段加強監督管理,是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安全生產狀況的主要措施之一。這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客觀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必然選擇。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的首要問題是有法可依,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安全生產法》。
??? 《安全生產法》之所以必要和急需,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 一、制定《安全生產法》,依法加強監督管理,是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行政的需要
為了適應安全生產形勢和管理的需要,國務院決定設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相繼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一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體系正在全國形成。各級政府賦予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各行業、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綜合監管的職能。要履行綜合安全監管和執法職能,各級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的法律地位、監管職責和行政執法手段必須有法可依。否則,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就難以依法行政,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因此,要建立健全具有權威性的、高效率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必須盡快制定《安全生產法》,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真正納入法制軌道,依法監管。??
??? 二、制定《安全生產法》,是預防和減少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需要
??? 近年來,雖然安全生產狀況有了明顯改善,但是我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隨著社會經濟活動日趨活躍和復雜,特別是經濟成份、組織形式日益多樣化,生產經營單位已由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為主,變為國有企業、股份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并存。這些企業的生產經營條件千差萬別,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了許多復雜的情況。由于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不夠明確,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一些地方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松馳,不安全因素很多。目前我國的安全生產存在以下五個問題:
小學生乘坐公交車安全講座
酒類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講稿
微油螺桿空壓機技術講課
預防臺風暴雨安全知識講座
煉鐵高爐本體作業安全知識
學校食堂消防安全講座
機械、用電安全知識
功能安全技術與應用知識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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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冬季防火安全知識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問答
小學生消防安全應急知識講座
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新入廠人員安全教育
職工安全生產知識100問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