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主要有
重大責任事故案件;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案件;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件;
危險物品肇事案件;
消防責任事故、失火案件;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案件;
非法采礦,非法制造、買賣、儲存爆炸物,非法經營,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等涉嫌安全生產的其他犯罪案件。
上述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有關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等規定執行。
來源:應急管理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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