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勞動人事廳:
你省浙勞人護【87】133號來文收悉.在我國建立保健食品制度已二十四年了,實踐證明,這個制度不僅起不到防止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作用,反而就勞動條件的改善,從勞動保護的角度來看,不是個好制度.為今后該制度進行改革創造有利條件,目前,不應再擴大一九六三年七個部門聯合通知規定的工種范圍.同意你省的意見,對靜電復印機操作人員可不建立保健食品制度.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質量改善三年行…
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
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6—2030年)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衛生…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
突發事件燒傷傷員醫療救治規范(2025…
突發事件創傷傷員醫療救治規范(2025…
醫療衛生機構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務管理…
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
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
高毒物品目錄
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作條例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
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管理…
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