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檢查內容按政府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劃分:
(一)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檢查的基本內容:
1.貫徹國家、自治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情況;
2.按規定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4.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落實情況;
5.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經費裝備落實情況;
6.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職責的情況;
7.對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結案、備案及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
8.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及監管、監控情況;
9.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消除和統計等情況;
10.重點行業和領域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和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11.本行政區域內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的建立、演練情況;
12.完成上級交辦、督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對生產經營單位檢查的基本內容:
1.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的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責任險,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6.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取得安全生產資格證情況,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取得操作證及持證上崗情況;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
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2022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公路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銀川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