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乱子伦片免费观看,国产免费AV片在线播放,亚州欧美国产在线人,欧美又大粗又爽又黄午夜视频,精品下部隐私100%无遮拦,黄色三级视频网站,亚洲欧美日韩视频一区,久久精品免费老鸭窝,精品国产黑色丝袜高跟鞋,手机看片自拍自拍日韩

安全管理網

點擊數: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30日

安徽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點擊此處下載本文件word格式

發 文 號:令2014年第254號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14-10-30
實施日期:2014-12-01


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第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其交驗的機動車必須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并出示有效的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第二十條 機動車經環保檢驗不合格,需要維修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按照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要求和技術規范進行維修,并保存維修檔案。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有關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投訴、舉報,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四條 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停放地,重點對在用公交、出租、客貨運輸車輛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

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具備條件的路段設置遙感監測點,對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進行監測。

對監督抽測或者遙感監測顯示污染物排放超標的車輛,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車輛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期治理并接受環保檢驗。

第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時,應當查驗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對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應當責令車輛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接受環保檢驗;對違反規定駛入禁止通行區域的,應當責令其駛離該區域。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納入對機動車維修以及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驗的監督管理內容,加強對維修企業與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具備資格的企業名單。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車用燃油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及時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車用燃油等違法行為,并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機動車燃油經營者生產、銷售的燃油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的,由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燃油,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燃油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拆除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裝置的,由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營業性運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他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的環保檢驗方法、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弄虛作假,不如實提供檢驗報告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經營或者參與經營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拒絕參加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對實驗,或者未定期開展內部檢測線比對、檢驗設備校準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未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時傳送檢驗數據,或者未建立機動車環保檢驗檔案并按規定保存檢驗信息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機動車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上道路行駛以及持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進入禁止通行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100元罰款。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經監督抽測或者遙感監測顯示的污染物排放超標車輛,未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治理并接受環保檢驗的,由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催告,經催告仍不接受環保檢驗的,對營業性運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他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環境保護、公安、交通運輸、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不按照規定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轉移登記的;

(二)不按照規定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

(三)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四)違反規定要求機動車所有人和使用人到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環保檢驗的;

(五)對機動車維修企業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驗機構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六)對生產、銷售不符合規定質量標準的車用燃油行為不依法查處的;

(七)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環保檢驗、機動車維修和車用燃料銷售等經營活動的;

(八)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4年 12月1日起施行。

網友評論 more
創想安科網站簡介會員服務廣告服務業務合作提交需求會員中心在線投稿版權聲明友情鏈接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