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事業單位依法自行負責專職消防隊員的招收、錄用等工作。
??? 第十五條 專職消防隊員招收對象為18-30周歲的男性公民。退役軍人及具有中級以上相應專業職稱或者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適當放寬年齡限制;消防部隊退役軍人和職業院校的消防及相關專業畢業生優先錄用。
??? 消防文員招收對象為21-30周歲、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公民。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者職業資格證書的優先錄用,并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 招收政府專職消防員應當符合國家《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規定的職業健康條件。
??? 第十六條 專職消防隊員應當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相應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協助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消防文員應當取得相應上崗資格證書。
??? 第十七條 政府專職消防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政府專職消防隊依法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初期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5年,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連續工作滿10年,經考核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管理骨干和專業技能突出的業務骨干,根據身體狀況和考核情況,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第十八條 專職消防員應當按照崗位職責需求,接受崗前培訓、在崗培訓、晉級培訓。培訓內容應當根據國家相關職業標準和崗位職責確定。
??? 第十九條 專職消防員在工作期間應當著制式服裝和標識,在執行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任務時應當統一佩戴消防標志、著滅火救援服。
??? 第二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所需經費、日常運行公用經費、消防業務費、人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證本單位專職消防隊所需經費。
??? 第二十一條 專職消防隊建設用地、營房建設、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購置等費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
??? 第二十二條 政府專職消防員的年工資待遇按照不低于當地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享受與當地城鎮在崗職工相當的福利待遇,確保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承擔的高危險性職業相適應。
??? 單位專職消防隊員的工資應當不低于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享受生產一線職工或者高危行業的福利待遇。
???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專職消防員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為政府專職消防員繳納住房公積金。
??? 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的專職消防隊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 第二十四條 專職消防隊員應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輪值班制,保證每周至少休息2天。
??? 消防文員應當實行8小時工作制。
??? 專職消防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應當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 應當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伍工會組織,維護專職消防員合法權益。
???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組織專職消防員參加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檔案。
??? 專職消防員在業務訓練、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等活動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省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享受各項工傷待遇;符合烈士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烈士褒揚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 政府專職消防員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的政策待遇。
??? 第二十六條 鼓勵和支持專職消防員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為離隊轉崗、再就業創造有利條件。對于具有相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的政府專職消防員,在合同期滿后,可以作為社會消防從業人員優先推薦從事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
??? 第二十七條 專職消防隊的消防車納入特種車輛管理范圍,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和特種車輛許可證,并按照國家標準配備警報器、標志燈具;執行火災撲救、應急救援任務往返途中免繳車輛通行費。具體有效證件由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省交通運輸部門聯合制定辦理。
??? 專職消防隊的消防車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應急救援任務時,可以使用警燈、警報器,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迅速通行。
??? 第二十八條 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應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 單位專職消防隊參加撲救本單位以外火災或者應急救援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火災發生地或者應急救援地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后,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 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對在火災撲救、應急救援和火災預防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取得顯著成績的專職消防隊伍集體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組織專職消防員開展職業技能競賽的,按照有關規定對優勝者給予獎勵。
??? 第三十條 對未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的,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理。
??? 第三十一條 專職消防隊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權處理的機關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一)接到報警不立即趕赴現場的;
??? (二)在火災撲救、應急救援中不服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動指揮的;
??? (三)消防裝備、器材維護保養不善,影響滅火救援的;
??? (四)不落實執勤制度的;
??? (五)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告知并要求其改正的。
??? 第三十二條 政府專職消防員違反規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
??? 政府專職消防員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申請仲裁。
??? 第三十三條 政府專職消防員的招收事宜,由省公安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制定具體規定。
??? 專職消防隊的執勤訓練、日常管理、業務培訓、服裝標識等事項,由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制定具體規定。
???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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