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專家委員會的日常管理:
(一)專家委員會委員實行聘任制,聘期為2年;
(二)建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專家檔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和市勘察設計與測繪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
(三)專家委員會委員所參與的標識評價工作情況將記入專家檔案。聘期期滿后將根據本人工作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聘;
(四)專家委員會委員可自愿退出專家委員會。
第九條 專家委員會委員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認真履行職責,恪守職業道德;
(二)積極協助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規劃委開展標識評價工作,維護標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三)積極參加專家委員會的各項活動;
(四)不得超越政策規定收受報酬和其他禮品,未經專家委員會許可,不得以專家委員會的名義組織任何活動。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解除對專家委員會委員的聘任:
(一)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評審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故意隱瞞與申請單位的利害關系,不遵守回避原則的;
(三)在評審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規則,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經舉報查實有其它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解除評審專家聘任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規劃委應及時予以公示。
第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2025年修訂】
關于加強特種作業培訓考試監管工作的…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專家評價考核管理辦法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專家管理辦法
北京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北京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北京市消防條例【2025年修訂】
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
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手冊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2011修訂)
北京市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
北京市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規范(試…
北京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北京市消防條例(2011修訂)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北京市高空懸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