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安全監管部門、考評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達標評定工作中應堅持公開、公正、客觀、科學和循序漸進、不斷提高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達標評定工作,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省安全監管局可對省轄市安全監管局負責認定的安全標準化礦山企業隨機進行抽查。發現在考評中降低條件、弄虛作假的要取消考評機構考評資格;發現在認定中違犯程序規定、把關不嚴的要收回當地安全監管部門認定資格。
第十三條 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企業應向原核發機構提出換證申請,經考核合格后換發新證。
第十四條? 企業申請安全標準化等級更高的,應按規定向相應的核發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二級(含本數)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等級的,向國家安全監管局總局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 達標企業在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有效期內,應
每年一次向原核發機關、當地安全監管局、考評機構如實報送
年度自評報告,并對提交的自評報告真實性負責。
達標企業在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有效期內發生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其他事故的,原核發等級證書安全監管部門應吊銷其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被吊銷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的企業應重新申請安全標準化評定。
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或者一個年度內連續發生2起以上一般死亡事故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含市級安全監管局實施許可審查的金屬非金屬礦山),由省安全監管局組織有關考評機構重新進行達標考評。
第十六條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級安全監管局部門每季度末要向上一級安全監管局部門報送本轄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進展情況和已經取得標準化相應等級的企業名單。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申請材料
2.考評報告格式
3.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申請表
4.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認定書
5.企業自評結果匯總表
6.考評機構打分說明匯總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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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被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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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
河南省國家安全技術保衛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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