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煤礦企業除外,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職業衛生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職業衛生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總體規劃,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第四條 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工會組織對職業衛生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要依法反映勞動者職業衛生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第五條 用人單位是職業危害防治的責任主體,應當加強職業衛生工作,為從業人員創造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衛生工作環境和條件,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第六條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執業準則,為用人單位提供職業衛生技術服務。
第二章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保障
第七條 存在或接觸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檢測檢驗儀器和個體防護用品,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第八條 存在或接觸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
(一)職業衛生責任制度;
(二)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三)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四)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六)個體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八)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九)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職業危害事故報告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十一)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十二)控制職業危害措施、計劃和實施方案;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制度。
第九條 存在或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產布局合理,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
(二)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
(三)有與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相適應的有效防護設施;
(四)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五)高毒作業場所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其他規定。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職業衛生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對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存在或接觸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衛生檔案:
(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
(三)生產工藝流程和職業危害因素分布圖;
(四)原輔材料清單;
(五)職業衛生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人員清單;
(六)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數據匯總表;
(七)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清單;
(八)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清單;
(九)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報告;
(十)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存在或接觸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從業人員離開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要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一)從業人員職業史;
(二)從業人員職業危害因素接觸史;
(三)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資料;
(四)職業病患者職業病診斷、治療資料;
(五)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癥者處理、安置記錄;
(六)其他資料。
貴州省重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督辦…
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五職人員”…
貴州省煤礦安全管理人員任職備案暫行…
貴陽市新建小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維…
貴州省通航設施管理辦法
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
貴州省民族鄉保護和發展條例
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
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
貴州省地方煤礦駐礦安全監管員管理試…
貴州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
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
貴州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實施…
貴州省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暫…
貴陽市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