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交通事故信息系統是以系統工程理論為指導,利用計算機科學技術和現代管理理論,在公安信息網絡上開發,對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進行科學管理,形成一個多層次、多功能、上下聯通、反應靈敏的信息處理系統。它是一種現代化的管理方式,其主要職能是:決定信息的需要量,通過對信息的評估、摘要、索引和處理,改善信息的質量,把必要的、可靠的信息及時地分送到適當的管理層和部門,使信息能被有效地使用。信息系統能夠使未經描述、解釋或判斷的資料,經過整理、組織、比較和分析,成為有意義的或有用的信息,起到顧問、協調、管理和控制作用,保證決策的準確程度,加快決策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統經過近3年的開發和試點,于1991年9月通過部級評審。根據計劃安排,公安部于1991年11月17日下發了《關于推廣使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統〉的通知》(公通字[1991]102號),決定從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推廣使用該系統。同時,要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查處各類交通事故時統一填報《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表》。通知還要求各地根據該系統提出的技術要求,配備必要的專、兼職技術人員,有計劃地購置各地、市所需的硬件。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統對微型計算要求與IBMPC—AT兼容
操作系統:MS—DOS3.31版以上
漢字系統:CCDOS1.0版
硬件:CPU80286或80386
內存 1MB以上
軟盤5英寸1.2MB一個以上
硬盤20MB以上
顯示EGA或VGA
24點針硬字庫打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