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鍋爐在機組整體試運中發生重大事故,根據《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項重點要求》的精神,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反事故措施:
??????? 一、防止制粉系統爆炸措施
??????? 1.?制粉系統運行中,要嚴格按規程規定控制磨煤機出口溫度,入口冷、熱風調整門故障卡澀,影響磨煤機出口溫度的調整時要及時聯系檢修停磨消缺。
??????? 2.?磨煤機啟動時要先開冷風,后開熱風按規定進行通風暖磨,磨煤機正常停運前要充分進行通風抽粉,給煤機停止后至少抽粉2-3分鐘以上,方可停磨。
??????? 3.?停止制粉系統時,要先開大冷風調整門,關小熱風門,待磨煤機出口溫度下降后再減少給煤量,嚴格控制磨煤機出口溫度不超規定值。
??????? 4.?鍋爐運行班長、主值應隨時了解煤質化驗報告,燃用高揮發分煤時,要特別注意制粉系統防爆,精心調整,謹慎操作,發現制粉系統有積粉自燃現象,應及時采取措施。
??????? 5.?磨煤機消防蒸汽系統應保持良好熱備用狀態,保證隨時可用。
??????? 6.?給煤機跳閘或斷煤時,應迅速全開冷風調整門,關小或關閉熱風調整門,控制磨煤機出口溫度,短時無法恢復或磨煤機出口溫度無法控制,應停磨處理。
??????? 7.?磨煤機啟動前應檢查磨內應無積粉自燃現象,停運較長時間的磨煤機或磨內有積粉自燃現象時,應投入消防蒸汽,確證無火時,方可啟動磨煤機。
??????? 8.?磨煤機運行中應根據渣量情況及時排渣,防止渣箱滿渣后,造成磨盤下部一次風室積渣,使刮板與渣摩擦起火,引起制粉系統爆炸。
??????? 9.?保持磨煤機本體設備及管道清潔,如有積粉應及時清除,防止積粉自燃。
??????? 10.?磨煤機運行中如內部發生自燃著火,磨出口溫度不正常的升高時,應加大給煤量,關小熱風開大冷風,降低出口溫度,經采取措施無效超過規定值時,應緊急停磨投蒸汽消防處理。
??????? 11.?制粉系統發生爆炸后,應緊急停磨,檢查設備有無損壞。確證設備正常,消除火源后方可重新啟動該磨。
??????? 二、防止鍋爐水位事故
??????? 1、?鍋爐啟動前應至少投入兩只就地汽包水位計和兩只遠傳水位計,并對照上下水位計指示正確,水位指示不可靠嚴禁啟動。
??????? 2、?鍋爐運行中,應以差壓式水位計指示為基準,并經常對照各水位計偏差不大于30mm,否則應立即匯報值長及專工,聯系檢修查明原因以清除。
??????? 3、?嚴格執行雙色水位計定期沖洗制度,保證工業電視監視到的水位指示清晰可靠 。
??????? 4、?鍋爐啟動前應進行汽包水位保護實際傳動校驗,用上水的方法進行高水位保護試驗,用排污門放水方法進行低水位保護試驗,水位保護不完善嚴禁啟動。
??????? 5、?鍋爐汽包水位保護采用獨立測量(差壓水位計)的三取二邏輯判斷方式。當有一點因某種原因須退出運行時,應轉為二取一的邏輯判斷方式。并辦理審批手續限期8小時恢復,當有兩點因某種原因須退出運行時,應轉為一取一的邏輯判斷方式,并制定相應安全措施,經總工批準,限期8小時內恢復,如逾期不能恢復,立即停止鍋爐運行。
??????? 6、?運行人員應集中監盤,加強對水位的監視和調整,正常運行應投入水位自動調整。在低負荷時或事故情況下應及時切換為手動調整,尤其在突甩負荷、鍋爐滅火、安全門動作、切換給水管道、啟停給水泵等工況下要特別注意,加強調整,并注意虛假水位的影響。
??????? 7、?當機組負荷升至70MW后,進行給水主路、旁路切換時,要求負荷穩定,水位控制在-30mm~-60mm之間為好;先開主路,確證主路過水后,方可關閉旁路調整門、電動門,要加強對給水流量、前置泵入口流量的變化幅度及切換前后給水流量的監視。
??????? 8、?單臺給水泵切換為兩臺給水泵運行時,啟動備用給水泵時要將給水泵液聯關至最小,開啟出口門后,增加給水泵液聯要緩慢,兩臺運行泵要相互配合,在保持給水總量不變,水位穩定情況下,逐步減小兩臺泵液聯偏差。
??????? 9、?運行人員要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了解給水系統的運行方式,設備狀況,檢查備用給水泵應具備啟動允許條件,備用給水設備處于正常備用狀態,備用給水設備有缺陷要做好事故預想。
??????? 10、?認真做好水位高、低報警定期試驗,以及備用給水管道、事故放水門定期開關試驗,確保備用設備良好備用。
??????? 11、?鍋爐正常運行中,給水自動故障時,應穩定鍋爐運行工況及時聯系檢修處理,并手動調整水位,調整中應注意給水流量和蒸汽流量的匹配,嚴禁大開大關,引起汽包水位大幅波動。
??????? 12、?鍋爐排污時,應在機組負荷較低的工況下進行,并保持汽包水位穩定,排污時,注意監視給水流量和蒸汽流量差不得超過60t/h,否則應停止排污,并查明原因。如排污時引起水位降低,應立即停止排污。
??????? 13、?鍋爐運行中,如有一套就地水位表故障,應及時匯報值長聯系檢修處理,盡快恢復,如就地水位表全部損壞,應匯報值長、總工,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通知檢修限期處理恢復。如短時不能恢復,應申請故障停爐。
??????? 14、?當運行中就地水位表和遠方水位表指示均不正常,無法判斷汽包真實水位時,應緊急停爐。
??????? 15、?鍋爐運行中,汽包水位達到鍋爐MFT動作值,而保護拒動時,應立即手動緊急停爐。
??????? 16、?鍋爐缺水停爐后,汽包水位低于水位計最低可見水位時嚴禁上水,具體上水時間應請示總工決定。
??????? 17、?鍋爐滿水停爐后,應將汽包水位放正常,并查明故障原因消除后方可重新啟動。
??????? 三、防止尾部煙道再燃燒措施
??????? 防止鍋爐尾部煙道二次燃燒主要是防止由于爐膛燃燒工況不良,使未燃盡的可燃物在鍋爐尾部煙道的沉積。因此,運行中應按燃料的性質調整燃燒,組織好爐內燃燒工況,以防止未完全燃燒產物的形成。特別要注意在低負荷運行及鍋爐起動時,因爐膛溫度較低,燃燒工況不穩定,燃料不易燃盡,加之煙氣流速低,過剩氧量多,容易出現可燃物沉積和再次燃燒。因此,在這一階段應加強燃燒調整和連續吹灰,尤其應加強燃油霧化的調整,防止未燃盡的油進入鍋爐尾部煙道并吸附在受熱元件上,與未燃盡的碳在受熱面上沉積,從而引起再次燃燒。為此,應加強燃燒調整和鍋爐尾部煙溫的監視,對存在漏油、霧化不良的油槍噴嘴應及時予以更換。具體防止鍋爐尾部煙道再次燃燒的措施如下:
??????? 1、?加強鍋爐燃燒調整,合理配風,爐膛出口煙氣含氧量不得低于3.5%。
??????? 2、?定期化驗煤粉細度、飛灰可燃物含量,根據化驗結果及時調整煤粉細度,保持煤粉細度23%左右。
??????? 3、?避免鍋爐長期低負荷運行,以防煙氣流速過低,使未燃盡的煤粉在煙道內沉積。
??????? 4、?定期對尾部受熱面及空預器進行吹灰。
??????? 5、?鍋爐啟動前必須以大于25%額定風量對爐膛進行吹掃,吹掃完成后方可進行點火。
??????? 6、?鍋爐點火時,如油槍不著火應立即關閉油槍速斷閥并退出油槍,防止大量燃油噴入爐內。
??????? 7、?鍋爐點火時,要注意觀察油槍應霧化良好,點火后要及時調整助燃風保證油槍著火良好穩定。如油槍霧化不良,著火不穩應退出油槍,處理后方可再投,如采用等離子點火,應注意一次風粉的配合,啟磨后注意觀察燃燒應穩定,良好,不得強制火檢信號進行點火,
??????? 8、?鍋爐點火啟動過程中,空預器應投入連續吹灰,并注意監視空預器前后煙溫,發現有二次燃燒跡象并確證后應緊急停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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