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方案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b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c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d塔式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e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f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②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吊物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臨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
g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h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j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后遵照執行。
k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l塔吊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風險管理之受限空間作業
施工電梯安裝、拆除的安全措施
鍋爐作業安全風險告知卡
鍋爐司機作業指導書
鍋爐高硫煤摻燒技術措施
壓力容器使用和檢修安全防護
履帶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防范措施
橋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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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吊裝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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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試壓吹掃規范要求
截止閥的作用
氣瓶安全使用基本常識
液化氣鋼瓶的檢驗與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