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不宜電焊作業的5種情況
因此,遇有以下情況時,不宜進行焊割作業,必須進行時,應該采取確保安全的措施:
1.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內,一般不得進行焊割作業,需要檢修的設備應拆卸至安全地點才能進行焊割作業。必須在這些場所內進行焊割時,應嚴格執行動火規定。
2.在積存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管道、深坑和下水道內及其附近,沒有消除危險因素之前不能進行焊割作業,必要時可用惰性氣體置換。
3.在空心夾壁墻、充填有可燃物隔熱層的場所、簡易建筑、簡易倉庫、有可燃建筑構件的悶頂內和可燃易燃物堆垛附近,均不宜進行焊割作業。必須進行時,應進行監護,作業結束后應留守一段時間,經檢查確實無火災危險后方可離開。
4.對焊件的內部結構、性質、存積物等了解清楚之前,及時對金屬容器內殘留的易燃液體進行清理前,均不得進行焊割作業。必須焊割時,應首先了解焊件的內部特點及存積物的性質,并據此作出安全處理。對金屬容器可用堿水或熱水仔細清洗,清洗時最好同時裝入鐵鏈或石塊等硬物滾動沖刷,也可用蒸汽洗10~20分鐘,然后露天放置24小時,經檢查容器內無可燃蒸氣后,方可進行焊割作業。
5.有類似下述情況又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即制作、加工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內,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貯罐和容器,帶電設備,剛涂過油漆的建筑構件或設備等。
規范:安全作業的8大措施
除了以上的措施,在平時進行焊割作業時還應采取以下安全防火措施:
1.進行焊割作業應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焊割作業須經本單位防火安全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
2.加強對電焊、氣焊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強其工作責任心。焊割操作必須由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的電、氣焊工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電、氣焊工還應經常進行有關電、氣焊防火知識的宣傳。在經常進行電、氣焊作業的場所應張貼電、氣焊防火須知及有關防火規章制度。
3.焊割作業要盡量選擇安全地點進行,要清除周圍的可燃易燃物品。如不能清除時,則必須與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也可用水澆濕或蓋上石棉板、石棉布、濕麻袋等方法,以隔絕火星。對可燃建筑構件可用不燃材料隔開或保持適當距離。
4.在高空焊割時,要把下方的可燃物清理干凈,必要時用薄鐵板、石棉板等非燃材料作為接火盤,并在盤中鋪上一層濕沙子。在風天焊割作業時,要設置風擋,防止火星飛濺引起火災。當焊割輸送、貯存易燃物品的管道和設備時,應將正在運轉的設備相連通的管道拆除或堵死隔絕,以防易燃物品進入焊割作業處。
5.焊割工具必須完整好用。電焊機和電源線的絕緣要可靠,導線要有足夠的截面,并安裝符合要求的熔絲。電焊線殘破時應及時更換或處理,電焊地線不能利用與易燃易爆生產設備有聯系的金屬構件,如管道、容器等。
6.電焊和氣焊如在同一地點操作時,電焊的導線與氣焊的管線不可敷設在一起,應保持10米以上距離,以免互相影響發生危險。電焊機則應注意防水避雨,不準與乙炔發生器、氧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混放在一起。
7.剛焊割完的構件要待其冷卻后方可存放,對較大較長的金屬構件焊割時,要注意檢查構件另一端和四周所接觸的物品,發現有可燃物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8.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間,嚴禁進行焊割作業。商場、集貿市場需要焊割時,應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配備專人看守,并準備好必要的滅火工具,做好滅火準備。作業結束后,應對作業現場認真檢查,防止留下火種,待確認無危險后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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