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對技術文件和資料的監督檢查
4.2.1 工程建設依據性文件及資料。
4.2.2工程設計文件資料、設計變更單和技術洽商單。
4.2.3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及設備、材料供貨等招標文件、資料及其合同、協議。
4.2.4風機的安裝及調試技術資料;建設單位與風機供貨商簽署的調試、試運驗收意見。
4.2.5電氣設備和首批風機各部件出廠質量證明和技術文件。
4.2.6施工、調試質量管理制度。
4.2.7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措施、施工記錄、試驗報告。
4.2.8受電和首批風機啟動調試計劃、方案、措施以及各種系統圖和曲線及表式。
4.2.9各種材質證明和現場復驗報告,施工質量驗收簽證。
4.2.10 運行管理制度、運行規程、系統圖和運行記錄表單。
4.2.11 施工圖會檢記錄、紀要,施工、調試技術交底記錄。
4.2.12 執行“強條”的檢查記錄。
4.3.1?受社會監督的工程項目
4.3.1.1 ?消防系統已按設計施工完畢,消火栓布置合理,閥門開關靈活且嚴密不滲漏,水帶、水槍配備齊全、完好;消防器材按規定品種和數量擺放齊備;經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已簽發同意使用的書面文件。
4.3.1.2?所有變壓器,動力及控制中心,各類電氣、控制盤柜和其他各部電纜孔(口)的防火封堵完好、有效;電纜防火涂料及防火隔墻設置正確,符合設計和消防規定。
4.3.1.3 ?相關水處理系統已施工完畢,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
4.3.2?土建工程和試運環境
4.3.2.1?投運區域所有臨時設備和系統已經拆除,無施工痕跡;道路通暢,滿足消防要求。
4.3.2.2?運行區域的正式照明充分,事故照明能正常切換。
4.3.2.3 ?防洪設施符合設計要求。
4.3.2.4 ?調試設備與運行設備、施工區域與調試區域已有效隔絕或隔離;危險區設有明顯的隔離措施和警示標識。
4.3.2.5 ?各運行崗位的通訊裝置調試完畢具備投用條件。
4.3.2.6?按《風電場首次及土建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中土建部分的要求,對首檢之后施工的土建工程進行抽查性監督檢查。
4.3.3 ?機務專業
4.3.3.1 ?風機主設備、塔架(筒)、法蘭及基礎環出廠資料和質量證明文件齊全。
4.3.3.2 ?結構連接螺栓強度符合設計要求,試驗報告齊全。
4.3.3.3 ?施工用扭矩工具在檢定周期內,結構連接螺栓緊固合格,記錄齊全。
4.3.3.4 ?設備開箱檢查記錄齊全,開箱檢查發現的質量缺陷已處理并閉環。
4.3.3.5?塔底設備、塔筒、機艙、葉片等安裝合格并辦理驗收簽證。
4.3.3.6?傳動系統、增速系統等安裝調整結束,驗收合格并辦理簽證。
4.3.3.7?發電機軸系中心調整合格并辦理簽證。
4.3.3.8?制動、傳動、增速、潤滑、冷卻、液壓、偏航、變槳、電氣控制等系統安裝調整結束,驗收合格并辦理簽證;機械制動調試合格并投用。
4.3.3.9 ?制造廠要求的各項安裝檢查、安裝交付調試檢查全部結束、簽證齊全。
4.3.3.10 ?金屬監督、焊接檢驗資料齊全,并符合要求。
4.3.3.11 ?首批風機的緊急停機、振動停機、超速保護試驗記錄齊全,驗收合格并辦理簽證。
4.3.4 ?電氣專業
4.3.4.1??風機箱式變壓器:
(1)安裝記錄及試驗記錄均合格;
(2) 本體外殼、鐵芯和夾件及中性點工作接地可靠;
(3)遠方及就地調整操作正確無誤。
4.3.4.2??電纜按有關要求試驗合格,記錄齊全;電纜敷設符合設計和規范規定,且排放整齊、牢固,標識齊全、清晰、正確,電纜防火封堵嚴密、可靠。
4.3.4.3??接地裝置的接地引線符合A類電氣裝置的接地要求,搭接長度和焊接質量滿足規定;標識顏色符合規定。必要時,對主設備或分區域接地電阻抽測,符合規定標準。
4.3.4.4??硬母線、軟母線按安裝技術記錄項目檢查合格。
4.3.4.5 ??電氣設備區域安全運行環境檢查: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已投用;運行與非運行區域已隔離;電氣安全警告標識牌內容和懸掛位置正確、齊全;所有電氣設備名稱、編號齊全,書寫醒目、正確。
4.3.4.6 ?風機的電氣設備、場內電力線路及光纜等安裝己完成,記錄和驗收簽證齊全、規范。
4.3.4.7電氣試驗和繼電保護、遠動、自動化裝置調試記錄與試驗項目應齊全,試驗結果達到標準,繼電保護有整定單,必要時核查整組聯動試驗,動作準確、信號正確。
4.3.4.8?各類盤、屏安裝固定方式符合設計,盤、屏正面及背面均有名稱、編號;盤、屏內部元件和裝置的規格、型號符合設計,二次配線正確,標識清晰。
4.3.4.9?全場防雷及過電壓保護設施齊全、完好;風機基礎、塔筒、單元變接地,接地網施工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各種電氣設備、設施及電纜接地、連接符合規范和行業“事故反措”規定的要求,安裝記錄和簽證等齊全、規范;接地阻抗值符合設計要求,試驗報告規范、有效。
4.3.4.10?電測儀表校驗合格,并貼有檢驗合格證,指針式儀表額定值處畫紅線。
4.3.5?控制專業
4.3.5.1.?控制盤柜的設備、儀表安裝整齊、牢固,符合規定。
4.3.5.2.?各類控制信號傳感器有檢定報告,安裝質量符合要求。
4.3.5.3.?執行機構安裝符合規范要求。
4.3.5.4.?控制盤柜和屏蔽電纜的接地符合設計和“驗收規范”的規定。
4.3.5.5.?各風機與中央控制、遠程監控設備安裝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
4.3.5.6.?不停電電源(UPS)供電可靠,切換時間和輸出波形失真度符合設計要求。
4.3.5.7.?控制、保護、測量和信號安裝整定完畢、驗收合格。
4.3.5.8.?控制室及計算機房工作環境(包括溫度、相對濕度、塵埃、鹽分等)符合要求。
4.3.5.9. ?火災報警系統安裝調試完畢。
4.4 對風電并網前的技術措施及要求
分部試運階段
分部試運行開始前,由試運總指揮主持召開分部試運會議,研究確定分部試運技術措施編制計劃表,供各單位共同執行。
4.4.1分部試運應具備條件
4.4.1.1環境條件
建筑工程施工結束,設備二次澆灌保養期滿,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
現場基本平整,分部試運區域內道路暢通,溝道蓋板齊全,地面清潔。
試運區的腳手架全部拆除,梯子、平臺、欄桿、護板齊全,孔洞有可靠的蓋板。
保衛工作及消防措施已落實。
照明可靠、充足,通訊聯絡正常。
施工與生產系統有可靠的隔離措施,危險區設有圍欄和警告標志。
冬季防凍措施;夏季防暑降溫和防雨、防雷措施已落實。
根據現場情況,相應的安全、健康、環保措施已編制、審批并實施。
4.4.1.2設備及系統條件
分部試運的設備系統安裝完畢,靜態檢查驗收結束。
單機試運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系統試運的設備和系統具備投運條件(機械、電氣、熱控等各項保護、聯鎖具備投運條件;測點/儀表投運和指示、開關和閥門操作和狀態指示、電機絕緣試運前測試數據、設備油位和冷卻水投運、設備或系統運行方式和注水、排氣等情況正常)。
與其他設備和系統的接口按設計完成,必要的臨時及正式安全設施完成。
試運設備及系統已掛好標志牌及作出標識。
參加分部試運的組織機構和人員已經落實到位,分工明確,指揮系統完善。
4.4.2分部試運階段工作要求
分部試運由調試單位組織,在施工和生產等有關單位的配合下完成。分部試運中的單機試運由施工單位負責完成,分系統試運由調試單位負責完成。
單機試運條件檢查確認表由施工單位準備,分系統試運條件檢查確認表由調試單位準備,單體校驗報告和分部試運記錄,應由實施單位負責整理和提供。
分部試運項目試運合格后,一般應由施工、調試、監理、項目公司工程和生產等單位及時辦理質量驗收簽證。
供貨合同中規定由設備供貨商負責的調試項目或其他承包商承擔的調試項目,必須由項目公司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生產部門以及監理、施工、設計等單位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能進入分系統試運或整套啟動試運。
與電網調度管轄有關的設備和區域,如:啟動/備用變壓器、開關站內設備和主變壓器等,在受電完成后,必須立即由項目公司生產部門進行管理。
設備和系統代保管
對于獨立或封閉的一些區域或系統,在完成分部試運并驗收簽證后,為便于運行人員熟悉系統和操作,便于保護設備系統,可交項目公司生產部門代保管。
代保管的基本條件是:設備及系統已按設計要求安裝完畢,與其相關的建筑工程包括照明、通訊、上下水、暖通、道路、消防等配套設施已基本完工;施工單位已向項目公司生產部門提供與運行有關的資料,并已進行技術交底。
由施工單位辦理《設備及系統代保管簽證卡》,由項目公司工程部門或監理組織施工、調試、生產部門等五方簽證,遺留問題和缺陷清單應在簽證卡上明確責任和完成時間。
簽證后由生產部門代管,代管期間發生的施工缺陷仍由施工單位消除。
代保管期限自代保管簽證一卡五方簽證起至機組完成整套啟動試運移交生產運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