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由于011202工作面機巷最大坡度達7°(1220m處),為確保回撤期間大型物料、設備在機巷的安全運輸,需安裝一臺JH-8型慢速絞車進行運輸牽引。為保證JH-8型慢速絞車在安裝固定時的牢固可靠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規范,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二、施工時間
2014年4月28日——011202工作面回采結束
三、勞動組織及施工地點
1、人員組織:
施工負責人:杜 亮
安全負責人:房學先、劉建軍、申世和
技術負責人:楊曉川、張富玉
現場負責人:王小平、張樹斌、連文斌、田野等
施工人員:現場施工及配合人員
2、施工地點:
011202工作面膠帶運輸機機巷
四、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施工前由技術員負責組織參加施工人員學習貫徹本措施,經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參加施工。
2、材料員負責將施工所用的壓柱、戧柱(6根4.2m單體支柱)、固定地錨(8根φ20×2200mm螺紋鋼錨桿及錨固劑)、10條SGW-40T刮板機圓環鏈,10條反光吊帶等材料準備齊全。
3、施工前,現場負責人安排專人檢查施工所用的工器具、材料、設備等,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帶隱患使用。
4、提前將打設地錨的壓風、噴霧降塵供水管路和單體液壓支柱供液管路敷設安裝至施工地點,并確保管路連接規范、可靠、無泄漏,在施工地點要安裝便于開關的閥門。
5、絞車固定安裝完成后,必須由機電動力科、安全管理科按照完好標準進行驗收,核發準運證后方可使用,否則嚴禁使用。
6.每次使用前,必須安排電工、絞車司機對設備電氣及機械系統完好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后方可正常使用。
五、施工方案及流程
1、將JH-8慢速絞車人工轉運至011202工作面機巷距膠帶機機頭110m處,做好固定絞車的準備工作,完善電氣控制系統,并確保完好、無失爆。
2、JH-8慢速絞車的固定采用4壓2戧加地錨固定的方式穩固。即:使用4根單體液壓支柱打設在絞車構架上將絞車穩固壓住,柱根要打在柱窩內,柱頭應與堅固的頂板接實,壓柱垂直于絞車底座和頂板, 2根戧柱迎向鋼絲繩方向,戧柱角度與鉛垂線成10°-20°斜角支設,防止絞車向前滑移。打設的液壓支柱必須墊放木托板,并將柱頭用反光吊帶牢固捆綁后可靠栓掛在頂板錨網上,防止泄壓后傾倒造成事故。
3、絞車地錨的打設標準:在絞車滾筒端、中部、電機端分別打設6組φ20×2200mm螺紋鋼錨桿地錨,并用SGW-40T圓環鏈配合碟型鐵托板將絞車底座牢固可靠連接,確保所有地錨與絞車底座牢固可靠固定。
4、單體液壓支柱的支設必須符合規定,初撐力必須達到90KN以上;安裝錨桿必須使用φ28mm鉆頭,安裝錨桿前要將鉆孔內煤巖粉清理干凈,每根錨桿均采用2節Z23/70型樹脂錨固劑進行錨固,外漏長度不得超過80mm,并確保錨固力不小于50KN。
5、絞車安裝穩固后,按照完好標準盤好滾筒鋼絲繩、設置防護網,保證電氣設備完好無失爆,安全防護設施有效可靠。
6、絞車使用期間,采用手持式對講機進行信號聯系,操作及指揮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絞車下放運行期間,繩道內嚴禁人員隨意活動。
7、當絞車下放物料距離超過最大容繩量(Ф12.5時150m)時,先將下放物料的小車停放穩固,支設牢固,同時收回絞車鋼絲繩,然后將鋼絲繩接長150m在繼續使用,但必須在合適位置的巷道頂板懸掛滑輪托起鋼絲繩。
8、當絞車鋼絲繩下放距離再次距離超過最大容繩量(Ф12.5時150m)時,必須采用人工搬移方式將慢速絞車運至物料停放點后重新按安裝措施繼續安裝后再繼續使用,依次循環,直至將重物下放運輸到位。
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及注意事項
(一)安裝絞車安全技術措施
1、現場施工前,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確保現場頂板、煤幫支護牢固可靠,否則嚴禁施工。
2、打設壓柱登高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放置穩固可靠的高櫈或斜梯上,使用高櫈或斜梯前必須檢查登高用具,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否則嚴禁使用。
3、打設壓柱登高期間,配合人員要扶好高櫈或斜梯,登高作業人員要正確、規范使用安全帶,確保安全帶栓掛牢固可靠,可就近將保險帶掛設在支護鋼筋網上。
4、施工期間,相關配合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和操作流程、認真執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制度,做好現場安全監護工作。
5、施工期間,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要相互協調配合,嚴禁嚴禁嬉戲打鬧,杜絕因出工不出力導致碰手碰腳現象發生。
6、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隨時辨識現場危險源,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控防范,嚴禁違章作業。
7、啟動風動錨桿鉆機、開啟壓風、供水管路閥門前,必須檢查確認管路連接U型卡及相關緊固件連接情況,確認完好有效后方可進行相關工作。
8、錨桿鉆機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礦有關錨桿鉆機使用的相關規章制度。
9、操作鉆機和配合人員站位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嚴禁站在易滑倒或不利設備操作的位置。
10、絞車固定必須牢固、可靠,安裝結束后必須確保絞車符合完好標準和使用要求,否則嚴禁投入使用。
(二) 使用絞車安全技術措施
1、絞車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動力科檢查驗收合格,并核發“準運證”后方可使用。
2、絞車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本崗位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證”進行規范操作。
3、使用絞車時,現場操作及監護人員必須使用手持對講機進行信號聯系,并時刻保持信號暢通、清晰,否則必須停機處理。
4、小絞車必須掛牌管理,管理牌板上要規范填寫以下內容:
絞車型號、鋼絲繩直徑、運輸坡度及坡長、允許運輸物料最大質量、用途、使用地點、使用包機人等。
5、絞車必須設專人使用管理,明確檢修人、包機人,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6、使用絞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四壓兩戧”支柱及地錨,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正常使用。
7、絞車使用必須設有檢查記錄,每班由司機認真檢查小絞車完好狀況、安全設施等,并認真規范填寫檢查記錄。
8、絞車使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下放距離不得超過最大容繩量,鉤頭鋼絲繩拉出后,必須保證在滾筒上至少纏繞5圈鋼絲繩,嚴防脫繩導致事故。
9、絞車鋼絲繩鉤頭必須采用插接式,且裝有桃形環,其插接長度為鋼絲繩直徑的30倍以上(600mm),鉤頭必須與運料小車的主要構件安全可靠的牢固連接,嚴防脫鉤造成事故。
10、使用絞車下放物料時,必須在運料小車下坡側5m、10m處放置移動式三角阻車器,搬移阻車器時,必須及時通知絞車司機停機,配合人員未得到監護、指揮人員的允許,嚴禁搬移阻車器。
11、絞車司機必須做到“六不開”,即:
1)絞車不完好不開。
2)鋼絲繩松動、打結、斷絲磨損超限不開。
3)安全設施及信號聯絡不齊全不開。
4)絞車超負荷運行不開。
5)信號聽不清不開。
6)巷道有行人和障礙物不開。
12、每次使用絞車前,絞車司機必須對鋼絲繩、連接裝置、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嚴禁使用絞車。
13、使用中的絞車鋼絲繩嚴禁出現銹蝕、斷絲、磨損超限使用現象,當斷絲超過10%、斷股或直徑磨損超過10%時,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
14、絞車連接裝置,保險鉤頭、銷孔磨損不得超過15%,抱閘閘瓦磨損厚度不得超過1/3,且不得磨擦鉚釘。
七、其它未提及事項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標準化作業流程》及礦相關管理制度和規定執行。
八、011202工作面機巷JH-8慢速絞車及鋼絲繩提升能力驗算
(一)、已知條件:
提升貨載最大質量: m=2200kg(乳化液泵變頻電機質量2080kg、小車質量100kg)
JH-8提升絞車基本參數:
提升絞車容繩量:150m 提升鋼絲繩直徑:12.5mm
規格型號:6*19*12.5mm 鋼絲繩每米質量:mp=0.5412kg/m
鋼絲公稱抗拉強度:1550Mpa(kgf/mm2) 平均靜張力:80KN
鋼絲繩全部鋼絲破斷拉力總和:Qp=88700N(kg*f)
電機功率:7.5KW
斜坡長:L=150 m 井筒傾角:а=7°(sin7°=0.122 cos7°=0.993)
絞車固定方式:四壓兩戧加地錨固定
(二)、根據絞車靜拉力驗算下放能力
Fjmax=n×g×m×(sina+f1cosa) +mp×L×( sina+f2cosa)×g
Fjmax= [m×(sina+f1cosa)×g +mp×L×( sina+f2cosa)×g]
Fjmax= [2200×(sin7°+0.3cos7°)×10 +0.5412×150×( sin7°+0.3cos7°)×10]
Fjmax=9237.8+340.88=9.58 KN<80KN
式中 f1-運料小車運行摩擦阻力系數,取f1=0.3
f2-鋼絲繩沿托滾和地板移動阻力系數,取f2=0.3
g-重力加速度,取10m/s2
根據計算結果下放乳化液泵變頻電機時,絞車靜拉力滿足使用要求,符合規程要求。
(三)、驗算鋼絲繩提升安全系數
ma=QP/[n×m×(sina+f1cosa)×g+mp×L×( sina+f2cosa)×g]
ma=QP/[1×m×(sina+f1cosa)×g+mp×L×( sina+f2cosa)×g]
=88700/[1×2200×(sin7°+0.3×cos7°) ×10 +1.658×260×( sin7°+0.3×cos7°)×10]
=88700/9578.7=9.26>6.5
(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四)、結論:
根據上述驗算確定,011202機巷所使用的JH-8/7.5KW慢速絞車下放乳化液泵變頻電機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注:以上驗算公式取自《礦井運輸與提升設備》
九、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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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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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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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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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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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設壓柱時,沒有或不認真檢查登高用具、工器具的完好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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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負責人必須及時督促,認真落實施工人員,要求施工人員認真檢查,確保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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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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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設地錨時,設備操作、使用不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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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員必須按標準規范使用,現場負責人進行逐項檢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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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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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施工時,作業人員注意力不集中、用力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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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負責人要及時提醒、糾正,統一指令、口號,相互間要進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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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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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過程中,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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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必須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落實,施工人員要明確相關安全規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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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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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錨桿鉆機前,操作人員開啟閥門或檢查管路時,施工人員未嚴格執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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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施工負責人要相互提醒確認,認真檢查落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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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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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著裝不規范,達不到“三緊”要求,在行走、作業時,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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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關要求著裝,安全負責人和現場負責人要注意進行檢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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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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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人員不熟悉本崗位主要危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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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負責人要嚴格檢查督導,確保施工人員明確本崗位危險源預控措施和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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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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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施工質量低,不符合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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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負責人要認真嚴格檢查督導,確保施工質量符合相關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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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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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人員違反規定使用設備、工器具或違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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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要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嚴禁違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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