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試運轉安全技術措施
1、試運轉由現場安全負責人任總指揮。
2、開機前,必須檢查機器附近(尤其在截割臂前后)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應先發出清晰的開機信號方可開機,電機空載2~3分鐘,無問題后才能轉入正常運行狀態。
3、開機應堅持先送水后送電,先斷電后斷水,嚴禁無水或水壓不足開機。
?4、開機前,必須對掘錨機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①各部位螺栓是否齊全、緊固。?②各部油位和潤滑脂是否合乎規定要求。?③電纜和水管是否完好無損。?④各操作按鈕要靈活可靠。?
5、運行時要密切注意運轉聲音和油溫的變化,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6、運行20分鐘后檢查整機有無異常的發熱和滲漏現象。
五、其他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參加作業人員,進入場地必須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必須聽從指揮、服從指揮。無關人員嚴禁隨意進入作業場地。?
2、設備首次組裝、試運行,必須有廠家在現場指導。各種設備拆卸、組裝必須按說明書執行,服從廠家技術指導。?
3、各部件在起吊時要由安全負責人現場選點吊點和吊運路線并進行現場指揮,沒有明確的指揮信號,行車司機不得操作。?
4、行車運行期間,司機精力必須高度集中,不得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得與其他人員閑談,應密切注意作業人員及周圍人員的動向。?
5、組裝部件時,作業人員要加強自保互保意識,工作時要注意周圍環境是否適宜,特別要注意身后是否有障礙物或其他人員。作業時嚴禁把身體的任何部位進入重物的下方或兩部件之間,確需要時,要有可靠得防護措施。?
6、部件對接找正時,要使用專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找正,更不得用手觸摸螺栓連接孔。?
7、緊固螺栓時,要使用專用工具并注意手腳安全。?
8、試運轉時要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堅持停電掛牌或專人看管、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9、停送電操作由培訓合格的電工進行,試運轉過程中停電檢修必須堅持工作監督看護制度,作業時不少于2人,一人監督看護,一人工作。
10、叉車搬運安全技術措施
(一)檢查車輛?
(1)檢查燃油、冷卻水及潤滑情況。
(2)檢查行車制動是否可靠,燈光是否齊全完好。?3.檢查空載時鏟斗系統運行情況。?4.檢查供電線路及機械之間是否互相摩擦。
?(二)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有無人員物料等,待確認沒有時,先鳴笛,后起步。
(2)制動氣壓有讀數達到規定值方可起步。
(3)起步時不得突然加速,應平衡起步。
(三)行駛?
(1)下坡時,不準高速行駛,嚴禁空檔高速滑行,盡量避免急剎車。
(2)在狹窄環境中行駛應注意四周的安全,轉變時不得碰撞其它物。
(3)運載物料時,應保持動臂上鉸點離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送物料,下井時必須將卷帶機捆綁牢固。
(4)應盡量避免在斜坡橫向行駛及鏟裝物料。
?(四)鏟、裝、卸作業?
(1)發動機的水溫及潤滑油溫度達到規定值時可進行全負荷作業,當水溫、油溫超過90℃時,應停車查找原因。
(2)禁止前后車體形成角度時鏟裝物料,鏟裝物料前,應使前后車體形成直線,對正并靠近物料,同時使鏟斗平等接觸地面,然后取料。
(3)鏟裝物料必須使用一檔全力向料堆推進,當阻力很大時,采用鏟裝配合法,即同時間斷地操縱鏟斗上轉及動臂升,達到裝滿為止,切不可強行鏟裝,以免負荷過重,爆裂油管。裝卸物料必須動作緩慢。
(4)禁止在鏟斗懸空時駕駛員離車。
(5)起升鏟斗下面嚴禁站人或進行檢修作業,若鏟斗起升時檢查車輛,應對鏟斗采取支撐措施。
(6)嚴禁酒后和疲勞作業及開帶病車。
(7)在作業時叉車司機注意兩幫幫的支護,以防撞壞幫錨桿及掛壞幫網。
(8)裝卸制氮機設備過程中要注意油氣罐底閥的位置,切不可損壞底閥,使設備漏油造成無法工作。
(五)停車?
(1)停車后必須對車輛各部件進行仔細檢查,并對煤塵及油污進行清洗。
(2)鏟斗平放,換向操縱桿放在中央位置,關閉電源。
11、行車起吊安全技術措施
(1)行車作業人員,需經國家特種作業專業培訓機構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專業證書后,準予獨立操作。
???????(2)檢查作業場所的環境、安全設施、行車,確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方可進行作業。作業時,按規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 (3)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作業時,在接近地面人員時,也應給予斷續鈴聲或報警。
??????? (4)對于要求緊急停車的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行車司機都應立即執行。在查明情況、確認安全無誤以后,才能重新進行正常作業。
??????? (5)起吊重物件時,應確認所起吊物件的重量;如不明確時,應經操作者或技術人員計算確定。
??????? (6)栓掛吊具時,應按物件的重心,確定栓掛吊具的位置;用兩支點或交叉起吊時,吊鉤處千斤繩、卡環、起重鋼絲繩等,均應符合起重作業安全規定。
??????(7)吊具栓掛應牢靠,吊鉤應封鉤,以防在起吊過程中鋼絲繩滑脫;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時,鋼絲繩與物件的接觸處,應墊以麻袋、橡膠等物;起吊長、大物件時,應栓溜繩。
??????? (8)起吊細長桿件的的細長物件吊點栓掛位置。應經計算確定。
??????? (9)物件起吊時,先將物件提升離地面100~200mm進行試吊,經檢查確認無異常現象時,方可繼續提升。
???? ??(10)放置物件時,應緩慢下降,確認物件放置平穩牢靠,方可松鉤,以免物件傾斜翻倒傷人。
????????(11)兩人以上協同進行起重作業時,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擔任指揮,發送信號、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信號統一、準確、清楚。
???????(12)起重作業時,司機應聽從地面(掛鉤)信號員的指揮,禁止其他人員與司機談話或隨意指揮,如發現起吊不良時,必須通過信號指揮員處理,有緊急情況除外。
??????? (13)起吊物件時,起重涉及區域內和重物下方,嚴禁站人,不準靠近被吊物件和將頭部伸進起吊物下方觀察情況,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4)起吊物件時,應保持垂直起吊,嚴禁用吊鉤在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撥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5)起吊物件旋轉時,應將工作物提升到距離所能遇到的障礙物0.5m以上為宜。
???????(16)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交繞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時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卡環應使其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嚴禁使用。
???????(17)當使用設有大小鉤的起重機時,大小鉤不得同時各自起吊物件。
??? (18)起吊時作業區設立警戒和警戒人員,設備起吊過程中,嚴禁任何人進入;起吊、下放設備時,應由現場安全負責人隨時觀察起吊情況,并統一指揮,如發現機械或吊具有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排除隱患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作業;
12、其他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其他相關安全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