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吊裝作業應按方案規定的吊裝工藝和程序進行,未經計算和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不得隨意改變吊裝工藝程序。
?5)多點吊裝時必須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壞。應根據吊裝工藝及吊裝措施進行吊裝。
?6)起重機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現象時,應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后進行故障排除,嚴禁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
?7)當施工現場有多臺吊裝設備同時作業時應制定防碰撞措施。
?8)實行多班作業的要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記錄和檢查工作。
?9)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六級以上時,禁止在露天進行起重機移動和吊裝作業;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或夜間照明不足,致使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清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吊裝作業。
?10)起重機停止工作時,應剎住回轉和行走機構,鎖好司機室門。
吊鉤上不得懸掛構件,并應升到高處,以免擺動傷人和造成吊車失穩。
防止高空墜落檢查內容
??1)吊裝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佩安全帶,穿防滑鞋,帶工具袋。
2)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構件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工具。
?3)吊裝層應設臨時安全防護欄桿或采取其他確保安全的措施。
4)登高用梯子、臨時操作臺應綁扎牢靠;梯子與地面夾角以
60~70°為宜,操作臺跳板應鋪平且綁扎牢固,嚴禁出現探頭板。
防止吊裝結構失穩檢查內容
?1)作業時,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設備性能,起重量大小進行試吊,確定吊點中心,保證平衡起吊就位。對不明重量物體應查清重量再行起吊,嚴禁超重吊裝。
?2)重物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并進行全面檢查,
確認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吊物品應綁扎牢固。吊鉤懸掛點應與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偏拉斜吊,
落鉤時應防止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松鉤。
?4)構件吊裝就位,應經初校并臨時固定或可靠連接后方可松鉤摘鉤,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高寬比很大的單個構件,未經臨時或最后固定組成一穩定單元體系前,應設溜繩或斜撐加以穩固。
?5)構件固定后不得隨意撬動或移動位置,如需重校時,必須回鉤。
6)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繩溜住。
?7)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當作業中休息或離開前應將吊物落到地面。
在空中短時間停留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防止起重機傾覆檢查內容
?1)起重機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實、可靠,停放地點必須平坦。
?2)起重機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許起重機兩條覆帶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質一硬一軟。
?3)起吊構件時,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機回轉半徑斜向拖拉,以免超負
荷和鋼絲繩滑脫或拉斷繩索而使起重機失穩。
?4)起重機操作時,臂桿提升、下降、回轉要平穩,不得在空中搖晃,同時要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沖擊振動等現象發生。
未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和未經有關技術部門批準,起重機嚴禁超負荷吊裝,以避免加速機械零件的磨損和造成起重機
傾翻。
?5)起重機應盡量避免滿負荷行駛;
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提升與回轉兩種動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慣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機超負荷而釀成翻車事故。
?6)當兩臺吊裝機械同時作業時,兩機吊鉤所懸吊構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
?7)?雙機抬吊構件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起吊重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所允許起重量總和的
75%每一臺起重機的負荷量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
?雙機抬吊操作時,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動作協調,同時升降和移動,并使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兩臺起重機的駕駛人員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臺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臺起重機超載。
防止觸電檢查內容
?吊裝現場應有專人(持證電工)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線路和設備。
構件運輸、起重機在電線下進行作業或在電線旁行駛時,構件或吊桿最高點與電線之間水平或垂直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使用起重機或長吊桿的起重機,應有防雷接地措施;各種用電機械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并定期進行接地極電阻搖測試驗。
2.2高處作業
?2.2.1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2.2.2?
在高聳的風機機艙上進行高處作業時,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暴風雨雪及大風之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進行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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