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試驗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本措施及停送電注意事項,熟悉試驗程序,進行明確分工。
其試驗工藝流程為:準備試驗器材→停、送電→做試驗→檢查現場。
存在風險: 觸電傷人事故
2、試驗前,負責人布置試驗內容及安全注意事項。
3、試驗前必須檢查測試儀及絕緣用品是否完好。被測設備周圍有無閑雜人員。確認被測設備已經停電,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試驗。
4、電氣試驗、送電、操作、停電、安全監護人員,由試驗負責人安排。
5、對運行設備進行遠方漏電試驗時,必須熟悉供電方式,正確執行操作規程,斷開電源、并進行停電、驗電、放電后方可操作。
6、在做遠方漏電試驗前,應對本身漏電保護做漏電試驗一次,確定跳閘靈敏可靠后,再做遠方漏電試驗。
7、試驗方法是:在最遠端的控制開關的負荷側按不同電壓等級接入試驗電阻(127V用2 KΩ、10W電阻,380V用3.5 KΩ、10W電阻,660V用11 KΩ、10W電阻。)電磁啟動器中試驗電阻的一端接在真空管的螺扣上,另一端接在外殼上,蓋上外蓋后送電,觀察饋電開關是否跳閘。如跳閘,說明檢漏保護裝置動作可靠。試驗完畢后,要拆除試驗電阻。
8、對被試驗線路或設備需要停送電時,影響供電必須事先申請停電時間,并通知有關單位。
9、井下進行遠方漏電試驗時,必須通知通風區派瓦斯員檢查瓦斯含量,瓦斯員必須現場跟班,直到試驗結束。現場經瓦斯員檢查進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方可進行遠方漏電試驗。
10、每次試驗完畢后,要認真填寫試驗記錄。
11、試驗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確認制度,并在試驗前對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認真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開始試驗。
12、試驗地區: 井下各工作面、掘進頭、移動變電站、各變電所。
13、試驗時間: 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1日
14、試驗負責人: 吝方田 劉天軍 張衛國
15、安全負責人: 劉信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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