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高壓電纜每年進行一次泄漏和耐壓測試,在2014年12月份檢修期間需對1100變電所651#、652#主干電纜進行預防性耐壓試驗,為了順利、安全、有序的完成此項工作,特編制以下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并嚴格貫徹執行。
1、根據檢修計劃時間安排,分別對1100變電所651#線路、652#線路進行泄漏及耐壓測試,檢修前由機運部聯系動力公司辦理相應的停電手續,無工作票,不得進行檢修或作電纜耐壓試驗。
2、做耐壓試驗前必須提前準備好2500V兆歐表、萬用表、相同等級的驗電筆、試驗導線、接地線、絕緣手套、絕緣靴等材料,并由專人檢查,確保所需工器具完好。
3、對652#、651#線路電纜進行耐壓試驗時,必須將1100變電所1#、2#高開隔離小車拉出,再將電源側電纜從接線柱上拆除,并對三個電源頭分開、固定好,確保三相電纜頭距離大于相應電壓等級電氣間隙必須大于200mm。
4、做耐壓試驗前確定海石灣35KV變電所與1100變電所通訊暢通,并與井下工作人員進行電話聯系,井下人員設好警戒后,方可進行耐壓試驗。
5、做耐壓試驗的同時,先將其余高壓開關進行檢修,待耐壓試驗完成后對1100變電所1#、2#高開進行檢修。
6、施工過程中,必須有一名隊干部現場統一指揮,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確保現場的安全工作。
7、檢修期間停送電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絕緣靴、絕緣手套等,停送電必須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8、停電開關上必須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 并閉鎖,安排專人值守。
9、做耐壓實驗前必須檢查1100變電所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過規定值時,不得進行耐壓試驗工作。
10、試驗完畢后,對被測線路逐相放電,撤出接地線及短路線,通知井下測試工作結束。
11、接到試驗結束通知后,井下施工人員恢復高開接線。確保供電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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