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斷層:
位于井田北部及外圍的龍頭山埡—大河溝—化以巖—猴子洞一線并延出井田以外,井田內長約1500m。呈北東東—南西西向展露,為逆斷層。斷距由北東向南西逐漸從約30~50m增大至>250m,斷層傾角為60~68°。為本礦井北部邊界斷層,對煤層開采影響較小。
F2斷層:
為一逆斷層,位于井田西部及外圍,北端交于F1之上,南端延伸出井田以外,井田內展布長度約1200m。呈北北東—南南西向展露。北西盤地層巖層傾向由北向南逐漸從南西—南東過度為北西向,傾角一般為6~13°;南東盤地層巖層傾向整體為北西向,傾角一般為6~15°,斷距約30~50m。該斷層地表附近為居民區,設計已將其劃在煤柱保護區內,因此對井下資源開采影響較小。
F3斷層
為逆斷層,位于井田東南角及外圍的柯家營—柵子門西側一線,北端在柵子門北西側尖滅,展布長度約>2700m。斷距約0~30m。該斷層為本井田東南邊界斷層,在井田范圍內對煤層開采影響較小。
F4斷層:
位于F1 斷層以北,性質不明,對煤礦區內煤層沒有影響。
F5、F6、F7、F8等斷層
為井田內零星分布的一些次級小斷層,產出于含煤巖系巖層中,斷距一般為2~<10m,除F6為正斷層性質外,其它均為逆斷層。它們對煤礦區內含煤巖系及煤層造成小規模的錯斷,但破壞性不大。對煤層開采基本沒有影響。
本礦井資源主要賦存于桃園向斜東南,煤層沿走向起伏較小,呈單斜構造。且F1、F2、F3位于村寨煤柱范圍內或井田邊界,對煤層開采影響較小。F4、F5、F6、F7、F8斷層斷距較小,呈零星分布,規模較小。因此,桃園向斜東翼構造簡單,桃園向斜西翼構造中等。
總之,本礦井構造復雜程度為中等。
(四)礦區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層
二疊系上統龍潭組(P3l)為本區含煤地層,底部與峨嵋山玄武巖組呈假整合接觸,頂部與長興組整合接觸。主要由粉砂質泥巖、泥質粉砂巖、粉砂巖、細砂巖、泥巖夾炭質泥巖、頁巖、灰巖和煤組成的海陸交互相含煤沉積組合。含煤地層厚240.38~261.45m,平均厚250.57m。煤層(線)累計總厚度14.26~16.28m,含煤系數5.71~6.77%;全區可采、大部可采和零星可采煤層12層,其中全區可采煤層2層(M6、M30),大部可采煤層1層(M15),其余均為零星可采煤層。現將各煤層分述如下:
M6煤層:位于龍潭組二段P3l2頂部,呈層狀產出,煤層厚1.44~6.08m,平均厚度2.95m,;變化系數為39.78%,穩定指數為8.63%。屬全區可采較穩定中厚煤層。該煤層在東部、南部一帶普遍含1~3層夾矸,沿傾斜方向夾矸數量及厚度減少。煤層直接頂板主要為粉砂質泥巖、炭質泥巖、泥巖,部分具炭質頁巖(泥巖)偽頂。煤層底板多為深灰色泥巖,部分為含炭質粉砂質泥巖。煤層結構復雜。上距P3C約50m左右,下距M15煤層62m左右。
M15煤層:位于龍潭組二段P3l2底部,呈層狀產出,煤層厚0.39~1.80m,平均厚度1.12m,變化系數為38.91%,穩定指數為22.25%,屬大部可采不穩定薄煤層。由東向西,煤層厚度增厚,變化趨勢明顯。煤層直接頂板主要為粉砂質泥巖、炭質泥巖、泥巖,部分具炭質頁巖(泥巖)偽頂。煤層底板多為深灰色泥巖,部分為含炭質粉砂質泥巖。煤層結構較復雜。下距M30煤層104m左右。
M30煤層:位于龍潭組一段(P3l1)下部,呈層狀產出。煤層厚0.90~1.87m,平均厚度1.41m,變化系數為18.20%,穩定指數為8.28%,屬全區可采較穩定中厚煤層。厚度變化無明顯規律。煤層直接頂板主要為粉砂質泥巖、炭質泥巖、泥巖,部分具炭質頁巖(泥巖)偽頂。煤層底板多為深灰色泥巖,部分為含炭質粉砂質泥巖。煤層結構較簡單。
各煤層厚度、變化系數統計見表1-2-2。
根據煤層及其頂底板特征,可采煤層特征見表1-2-3。
表1-2-2?????????????? 煤層厚度、變化系數統計表
可采性 | 煤層 編號 | 均值(m) | 標準差 | 變化系數(%) | 穩定指數(%) | 穩定程度 |
全區可采 | M6 | 2.95 | 1.1738 | 39.78 | | |
M30 | 1.41 | 0.2558 | 18.20 | 8.28 | 較穩定 |
大部分可采 | M15 | | 0.4354 | 38.91 | 22.25 | 不穩定 |
? 零星可采 | M5 | 0.72 | 0.3093 | 42.96 | | |
M7 | 0.70 | 0.3072 | 44.20 | 40.70 | |
M8 | 0.64 | 0.2513 | 39.46 | 39.65 | |
M9 | 0.80 | 0.3773 | 47.06 | 37.56 | 不穩定 |
M13 | 0.65 | 0.3713 | 57.37 | 56.74 | |
M18 | 0.59 | 0.3239 | 54.55 | 58.79 | |
M20 | 0.40 | 0.2062 | 52.20 | 84.58 | 極不穩定 |
M28 | 0.68 | 0.3646 | 53.96 | 51.11 | 極不穩定 |
M32 | 0.63 | 0.2962 | | | |
表1-2-3??????????????????? 可采煤層特征表
?
煤層 編號 | 厚度(m) | 間距(m) | 煤?層 結 ?構 | 煤?層 傾?角 | 頂?底?板?巖?性 | 煤層穩定性 | ? |
最小 | 最大 | 平均 | 最小 | 最大 | 平均 | 夾石 層數 | 。 | 頂板 | 底板 | ? |
M6 | 1.44 | 6.08 | 2.95 | 58.5 | 66.3 | 61.94 | 1-3 | 7~16 | 粉砂質泥巖、炭質泥巖、泥巖 | 泥巖 | 較穩定,全區可采,煤層結構 簡單~復雜 | ? |
M15 | 0.39 | 1.8 | 1.12 | 0-1 | 7~16 | 粉砂質泥巖、炭質泥巖、泥巖 | 泥巖 | 不穩定,大部可采,煤層結構 簡單~復雜 | ? |
73.5 | 122 | 104.2 | ? |
M30 | 0.9 | 1.87 | 1.41 | 0 | 7~16 | 粉砂質泥巖、炭質泥巖、泥巖 | 泥巖 | 較穩定, 全區可采, 煤層結構較簡單 | ? |
?
二、誤揭煤層的原因
?????? 由于本礦井內未進行詳查和精查的地質勘探工作,區域內的地質構造、煤層層數、煤層埋深、煤層產狀及斷層、褶曲等不甚了解;煤層瓦斯含量、瓦斯壓力、瓦斯釋放情況、瓦斯滲透情況等有待測定;再加上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或人為因素導致出現偏差,就有可能出現誤揭煤層現象,引發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防止誤揭煤層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明國
副組長:胡明華、鄭盛釵
成?? 員:唐 勇、郭 祥、趙院生、趙紹林、歐夏斯、徐顯光、高懷斌、張進、柯貞舉、王桂蜜、婁現軍、劉家強、林加兵、林日品、郭密、李 靜、譚佳喜、熊燦躍
組?長:對整個防止誤揭煤層統一安排,負主要責任。
副組長:聽從組長指揮,負責安排、督促落實誤揭煤層的相關事宜。
成?員:負責落實防止誤揭煤層的具體工作。
(二)成立探防隊
王桂蜜為隊長,主要負責探放水及防突工作。成員由高懷斌、張進、柯貞舉、林加兵、劉家強、譚佳喜、林日品、熊燦躍、郭密、李靜組成,嚴格按設計鉆孔進行施工和記錄。
四、安全技術措施
1、巷道的掘進施工,必須嚴格做到“有掘必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鉆孔的深度、個數、方位必須符合《11運輸斜巷防止誤揭煤層鉆孔示意圖》的規定。必須保留20m的安全超前距離。
2、加強鉆孔檢查驗收,提高鉆孔施工質量。打鉆過程中,必須安排一名專職瓦檢員現場盯守,密切注意打鉆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異常情況,隨時掌握第一手資料。特別注意打鉆穿透的各個層位,并做好記錄檢查。
3、加強瓦斯地質預測預報,準確掌握煤層賦存位置情況,防止誤揭煤層。瓦檢員要不斷檢測鉆孔中瓦斯涌出情況,發現瓦斯異常或超限時,必須停止一切工作,切斷井下動力電源,撤出人員,加強通風稀釋瓦斯。
4、鉆進過程中,如遇到破碎、頂鉆、卡鉆、噴孔等其他動力現象,必須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
5、加強監測監控,保證監控有效。按照“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的要求,加強監控設備的日常檢修和維護,保證監控設備完好,數據準確上傳,實現井下24小時不間斷的監測監控。
6、必須保證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良好,杜絕一切火源入井。
7、掘進中發現地質、礦壓、瓦斯異常,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待采取措施安全后方可恢復其他工作。
8、必須保證掘進工作面有足夠的新鮮風流,風量必須滿足現場需用,嚴禁無計劃停風或微風作業。
9、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安全礦長加強防突知識的培訓,提高施工人員防突意識和能力。切實抓好突出煤層掘進、異常地質構造條件下防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發生。
10、掘進過程中注意事項:
(1)剛開始鉆進時壓力不宜過大,要輕壓慢鉆,以免崩刃或打壞變速齒輪;待鉆進兩根鉆桿,工作平穩后,壓力再逐漸增大。
(2)開鉆前先開水,并要保證足夠的流量,不許干式鉆眼。
(3)鉆工在鉆進過程中要認真觀察鉆機運轉情況,即觀察油壓、鉆孔內的排水。鉆孔內的震動聲音等情況。
(4)鉆孔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記錄鉆孔深度及多少根鉆桿時出現的異常情況,如涌水量大、瓦斯異常、遇到煤層等。
(5)瓦檢員必須跟班檢查氣體濃度,隨時檢測掘進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如果掘進工作面瓦斯濃度超過1%(二氧化碳超過0.75%)時,必須停止鉆進,立即撤出工作面人員,加強通風,稀釋瓦斯(二氧化碳),并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和當班帶班領導。
(6)鉆進過程中,出現噴孔嚴重時,必須停止鉆進并保持鉆進空轉,并及時匯報礦調度室和當班帶班領導。
(7)鉆進過程中不可停風,如停風所有人員應立即撤出掘進工作面,切斷井下所有電源,恢復通風后應先由瓦檢員與當班班長(瓦檢員在前,班長在后)一起,由外向內的逐步檢查瓦斯濃度,一旦發現瓦斯、混合氣體濃度超過規定時要立即停止前進,等巷道中瓦斯、混合氣體濃度不超標時方可安排工人入井作業。
(8)在鉆穿探孔或打穿溶洞后,如出現停風、停電,應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員并在配電房手動切斷井下所有電源,恢復作業前由瓦檢員和當班班長(瓦檢員在前,班長在后)一起,由外向內的逐步檢查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不超過1%,方可恢復井下電源,允許工人入井作業。
(9)突發事件處理程序:井下工作面瓦斯急劇增加,工作面中瓦斯濃度超標;工作面瓦斯積聚;有毒有害氣體超標;鉆孔中涌水增大且有壓力;片幫、冒頂等突發事件應立即停止鉆進,切斷井下動力電源,撤出所有人員,上報礦調度室和當班帶班領導;礦領導和項目部領導開會研究處理方案,同時向公司匯報情況及研究處理方案。事故發生后當班班長第一時間在井口清點出井人員,若下井人員沒出井或井下還有人員,應立即向礦領導和項目部領導匯報,由礦領導和項目部領導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組織入井搜救,如災情嚴重,再向上級部門匯報,請求礦山救護隊援救。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攜帶好自救器。
(10)其他不足之處,請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附圖
防止誤揭煤層鉆孔示意圖
避災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