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灑水防塵
⑤減少產塵
⑥回風降塵。采掘工作面回風巷應安設至少2道自動控制風流凈化水幕。距離錨噴作業點下風流方向100m內,應設置2道以上風流凈化水幕。
2.煤礦噪聲危害防治
(1)煤礦作業場所噪聲危害判定標準
煤礦作業場所從業人員每天連續接觸噪聲時間達到或者超過8小時的,噪聲聲級限值為85dB;每天接觸噪聲時間不足8小時的,可根據實際接觸噪聲的時間,按照接觸噪聲時間減半、噪聲聲級限值增加3 dB的原則確定其聲級限值,最高不得超過115 dB。
(2)噪聲的監測
煤礦作業場所噪聲每年至少監測1次
(3)噪聲的防治
①在通風機房室內墻壁、屋面敷設吸聲體;
②在壓風機房設備進氣口安裝消聲器,室內表面做吸聲處理;
③對主井絞車房內表面進行吸聲處理,局部設置隔聲屏;
④在巷道掘進中使用液動鑿巖機或鑿巖臺車;
⑤在采煤工作面使用雙邊鏈條刮板輸送機等措施控制噪聲。
3.煤礦高溫危害防治
(1)煤礦高溫的判斷標準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煤礦生產礦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當空氣溫度超過上述要求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予高溫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超過30℃、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超過34℃時,必須停止作業。
(2)煤礦高溫的監測
進行高溫監測時,作業場所無生產性熱源的,選擇3個測點,取平均值;存在生產性熱源的,選擇3~5個測點,取平均值。
常年從事高溫作業的,選擇在夏季最熱月測量;不定期接觸高溫作業的,選擇在工期內最熱月測量;作業環境熱源穩定時,每天測3次,取平均值。
(3)煤礦高溫的防范措施
①實行通風降溫。采取各種措施保障風量和縮短入風線路長度,從而降低到達工作面風流的溫度。
②制冷機組進行局部降溫。對局部熱害嚴重的工作面應采用移動式制冷機組進行局部降溫;非空調措施無法達到作業環境標準溫度的,應采用空調降溫。
4.煤礦主要化學毒物防治
(1)煤礦作業場所主要化學毒物濃度限值:
化學毒物名稱 | 最高允許濃度(%) |
一氧化碳CO | 0.0024 |
氧化氮(換算成二氧化氮NO2) | 0.00025 |
二氧化碳CO2 | 0.5 |
硫化氫H2S | 0.00066 |
(2)煤礦化學毒物的檢測
煤礦化學毒物監測時應選擇有代表性的作業地點,采樣點要盡可能靠近作業人員,煤層有自燃傾向的,根據需要隨時監測。
(3)煤礦化學毒物的防范
①加強礦井通風
②加強個體防護,佩戴合格的個體防護用品;
③采空區防范。及時封閉采空區,需要進入時,必須首先進行有害氣體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入;
④閑置巷道防范。需要進入閑置時間較長的巷道進行作業的,必須先通風、后作業;
⑤盲巷防范。盲道或廢棄巷道應及時予以密閉或用柵欄隔斷,并設立警示牌;
⑥爆破過程防范。爆破時,人員必須撤到新鮮風流中,并在回風側掛警戒牌;煤礦井下實施爆破后,及時排除炮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