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人頭山礦井始建于1995年,1997年投產,已開采17年,由于原設計擬定人頭山礦井整合在文樂煤礦,現接上級主管部門通知將其關閉,我礦決定對井下設備和材料進行回收回撤。為加強各設備回撤安全技術工作,確保井下設備材料安全順利按時回撤,特制定本礦設備回撤安全技術措施。
二.概況
人頭山礦井開采標高為+2140m---+2000m,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閉礦井的指令。于2014年4月對該礦進行關閉。
三、回撤設備領導小組
為加強設備材料回撤安全技術工作,礦成立設備材料回撤安全技術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楊昌國
成員:龔禮林(技術負責人)、周安兵(安全副礦長)、楊禮華(安全管理人員)、楊玉春(機電副礦長)、機電科成員、安全科成員、通風科成員。
設備回撤安全技術管理辦公室設在人頭山礦井辦公室,機電科成員為專業組人員,主要負責設備回撤日常工作(特別是機電設備);通風科負責礦井通風以及回撤設備區域通風和各作業點瓦斯及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安全科負責現場監督檢查及隱患排查工作;礦技術科主要負責設備回撤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現場的落實,督促按時完成,對回撤的各設備材料登記、資料的整理存檔等。
四、入井回撤設備材料必須做好的技術要求
1、回撤設備前,先開啟通風機,安全員、瓦檢員對全礦風路進行檢查;保證井下風路暢通,如發現風路短路等情況時,必須先處理好風路短路的問題,達到風路暢通后方可入井進行回撤作業,并每班嚴格按瓦斯檢查制度對各作業點進行檢測。
2、在保證通風暢通后,安全員和瓦檢員首先檢查回撤設備作業地點附近頂、幫壓力、支護情況,處理好幫、頂的活矸,方可作業。?
3、回撤設備工作嚴禁空幫、空頂作業,靠近工作點10米內的支 護在撤之前必須檢查,確保無任何隱患時方可作業。
4、要認真堅持“敲幫問頂”制度,及時用長柄工具敲掉危巖。
?5、頂幫遇有大塊矸石或較大面積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后再由里向外慢慢回撤,不得盲目蠻干。
五、回撤電氣設備安全技術措施
1、進行電氣設備撤出,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從里到外逐個電氣設備撤出。
2、在撤出過程中,嚴格按照電氣設備的安裝順序逐項進行,不得盲目蠻干,帶電作業。
3、在撤出的電氣設備,必須分類堆放,并做好登記分類名冊。
4、設備拆散,與電纜分開后,各設備的零部件按原裝備裝好,整個設備運輸出井。
5、電纜分段進行運輸不得用人拉,嚴禁亂砍亂掙。要放置在礦車內運輸出井。
6、在撤出設備的地段要求認真觀察周圍的頂板、支護情況,發現其它不安全隱患,立即撤出人員。
7、電氣設備斷電時,電氣設備周圍的瓦斯濃度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8、在傾斜巷道中,先固定好設備再拆,嚴禁把電氣設備任意往下滾以免傷人。
9、在撤設備之前,要互相清楚,任何人不得隨意起動電氣設備,并設專人管理。
六、其他材料回撤技術要求
1、進行其他材料回撤時,遵循從里到外,需要回撤的設備材料撤出后,最后對軌道進行回撤,回撤作業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
2、回收支護材料時,在安全前提下進行回收,對回收難度大的材料則放棄回撤,確保安全。
七、回撤設備運輸管理要求
1、撤好的電纜線要繞成圈,放置在礦車里運出地面。?
2、撤出的電氣設備,在運輸中,要平穩,或用鐵絲固定,嚴禁超高。
3、電氣設備不得與其他材料混裝。
4、鋼軌撤卸后,過彎超5米長的必須用扳道器扳直,方可裝車,用鐵絲捆好捆牢運出地面。
5、一次只準推一輛車,注視行車前方,思想集中,停車、跳道、前方有人或其他障礙物、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岔口時,都必須提前發出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