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③同型號橡套電纜之間的連接必須修補連接(包括絕緣、護套以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采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在地面修補的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 ④三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局部接地極,可設置在巷道水溝內或其它就近的潮濕處。設置在水溝內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于0.6mm2、厚度不小于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積的鋼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溝深處。設置在其它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于35mm、長度不小于1.5m的鋼管制成,管上應至少鉆有20個直徑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于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制成,每根鋼管上應鉆10個直徑不小于5mm的透孔,兩根鋼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聯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 1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 13、井下過流保護的整定值必須與計算值一致,各類過流保護要按規定進行電氣試驗,下井前必須進行通流試驗。
??????? 14、嚴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種電氣保護。
??????? 15、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電必須掛牌,工作前進行驗電、放電,嚴禁帶電作業。
??????? 16、使用中的各種電纜必須按規程要求吊掛,嚴禁用鐵絲吊掛。經過維修的電纜必須進行浸水試驗,耐壓合格后方可下井。
??????? 17、存在下列問題的電氣設備及小電不得下井使用:
??????? ①防爆結合面銹蝕、劃痕超過規定。
??????? ②絕緣坐破裂導致接線柱松動,接線柱變形或螺紋滑扣。
??????? ③導電螺栓、螺母銹蝕超規定。
??????? ④喇叭嘴不配套或斷裂、缺損。
??????? ⑤開關本體與外殼不配套,轉蓋與外殼不配套、缺手把或轉動不靈活,開關內腔上方導電螺栓與接線鼻連接不牢。
??????? ⑥開關的機械閉鎖失效。
??????? ⑦開關內缺電源隔離罩、電源危險牌、防塵罩。
??????? ⑧開關底托架斷裂或固定不牢。
??????? ⑨沒有經過指定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證;雖有合格證但檢驗期超過6個月或沒蓋檢查員編號章。
??????? ⑩電機風翅處的護罩與電機外殼固定不牢。
??????? 18、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接地螺栓應齊全、完整合格,不得銹蝕。
??????? 19、同一部件的緊固件(包括平墊、彈簧墊)規格應一致。
??????? 20、螺母擰緊后,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墊圈或螺母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 21、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應清潔、完整無損并有清晰的防爆標志。有下列情況者為失爆:
??????? ①外殼有裂紋、開焊、變形長度超過 50 mm,同時凹凸深度超過5mm。
??????? ②使用未經部指定的檢驗單位發證的工廠生產的防爆部件(指受壓傳爆關鍵件)。
??????? ③防爆殼內外有銹皮脫落。
??????? ④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
??????? ⑤隔爆室(腔)的觀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 ⑥防爆電機接線盒缺內隔爆絕緣座。
??????? ⑦改變隔爆外殼原設計安裝形狀,造成電氣間隙或爬電距離不符合規定。
??????? 22、電纜引入裝置接線嘴應完整齊全緊固,密封良好。
??????? 23、電氣設備必須使用綜合保護開關,風電閉鎖等安全保護裝置,自動停電時,待查明原因,確認無誤后,再人工送電。
??????? 24、電氣設備與鐵路之間的安全間隙不得小于0.7m。
??????? 25、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不得使用明火明電照明。
??????? 26、井下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標有“MA”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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