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排水系統
施工中,在正常施工涌水量不大情況下,用風泵排入吊桶內,隨矸石排到地面。井筒涌水量較大時,根據實際井深,如果井深在600m之內,可以運行在吊盤上布置的1臺DC50-80×8型臥泵。如果井深超過600m,則需在井深600m左右設置一個腰泵房(腰泵房具體規格和位置待定),利用腰泵房內布置的1臺DC50-80×8型臥泵接力排水至地面。該泵揚程640m時排水量可達50m3/h,,排水管路采用井壁固定,水泵動力電纜采用穩車懸吊。
(五)供水系統
井筒供水主要是傘鉆打眼,設計在井筒中布置了一路Φ57×7無縫鋼管,作為鑿巖供水管路,供水管同壓風管聯合井壁固定。
(六)信號、通訊、照明系統
井上下信號、通訊選用常熟產的通訊信號裝置。該裝置除具備信號功能外,還配有防爆通訊電話。
井口和提升機操作室分別安裝電視攝像頭,提升機操作室和井口安裝監控電視機,使司機和信號工均能清楚了解對方的工作情況,確保安全生產。在井下吊盤及工作面分別安裝電視攝像頭,使司機能清楚了解井下的工作情況。
井筒內還敷設有U-1 ?3×10+1×6照明電纜,供電電壓127V。在吊盤上層盤和上下層盤間各設礦用防水燈,吊盤下方設DKS-250/170型立井投光燈兩盞。
(七)排矸系統
井筒施工用HZ-6型中心回轉抓巖機裝巖,4m3座鉤式吊桶提至翻矸臺,采用座鉤式自動翻矸,矸石落入落地式矸石倉,裝載機和汽車進行排矸,排入甲方指定的地點。地面排矸設備選用ZL-40型裝載機一臺和9噸自卸汽車1輛。
(八)通風系統
根據現場情況風機安設在井口地面西南角。根據井筒斷面和作業特點,為保證井筒施工時有足夠的新鮮風量,井筒施工時采用壓入式通風。按爆破后排除炮煙計算風量選擇風機。風機選擇FBD№6對旋式扇風機一臺(2×30KW)。風筒選擇Φ800玻璃鋼風筒,風筒井壁固定。
風量計算及風機選型如下:
已知條件:
井筒掘進直徑6.9m,深度1008m
每循環炸藥293kg
選用直徑800mm玻璃鋼風筒,5m/節
1)根據排除炮煙計算風量
Q=0.465/t 3√kAbS2L2/Pq2Cp
=0.465÷30×3√0.3×293×0.04×37.372×10082÷1.12÷0.02%
= 425 m3/min
t——通風時間30min
b——每公斤炸藥有害氣體生成量。
取b=40L/kg =0.04 m3/kg
A—— 一次爆破最大炸藥量。
K-----淋水系數,取0.3
CP—— 允許當量CO濃度。取0.02%
Pq—— 吸入風量和工作面風量比,取P=1.1
L—— 井筒設計深度。
S—— 井筒掘進斷面,37.37 m2
2)計算局部扇風機風量Qm
Qm=p×Q=1.2×425=510m3/min
?? P——漏風系數(備用系數),1.2
3) 計算風筒通風阻力
查表風筒摩擦系數取a=0.00284(考慮局部風阻因素)
風筒的摩擦風阻由公式Rf+Rx=6.5×aL/D5
?=6.5×0.00284×1008/0.85=56.8N·S2/m8
通風阻力
h1=(RfL+Rx)×Qm×Q=56.8×425×510/(60×60)=3419.8Pa
風筒出口阻力為hx0=ζ×Q2/D4=1×(425/60)2/0.84=122.5Pa
局部風機全壓為hmt=h1+hx0=3419.8+122.5=3542.3Pa
4)風機選型
風機的工作風阻
Rm= hm/Qm2=3542.3/(510/60)2=49.03N·S2/m8
繪風阻曲線交FBDNO.6(2×30kw)型對旋式通風機性能曲線與M點,得風機工況點(540,3971.4),選用FBDNO.6(2×30kw)型對旋式通風機一臺能滿足風量及風壓要求。
(九)井筒施工期間的測量
正常鑿井按井筒中心線指示掘砌。中心線標示采用懸掛重錘的方法,下線孔牌子板焊在固定盤上。中線采用16#彈簧鋼絲懸吊,重錘為60kg,下放中線用手動絞車。固定盤上的中線點要每周檢查一次,穩模前,調平調正吊盤并派專人負責觀察吊盤中線孔是否抗線,確保中線準確。
七、勞動組織
1、作業方式
普通基巖段井下直接工分打眼班、出矸班、砌壁班和清底班四班流水作業,地面及管輔人員“三八”制作業,按24小時組織正規循環作業,每循環進尺4.0m,月進尺111m。正規循環率92.5%。詳見正規循環作業圖表(附后)。
2、勞動組織
圓班141人,管輔人員40人,共計161人,在冊180人。見勞動力配備表(附后)。
八、 質量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管理與技術管理
(1)嚴格執行班前、班后會議制度;
(2)立模前必須檢查中心線;
(3)實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4)實行各工種責任制,要害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井口管理實行掛牌制度;
(6)施工前,地質人員應根據鉆孔資料繪制井筒預想柱狀圖;
(7)加強隱蔽工程記錄,做好每班原始記錄并及時整理好上報。
(二)技術質量要求
(1)井筒掘進半徑不小于設計。超挖不大于設計150mm;
(2)井筒凈半徑不小于設計,不大于設計30mm;
(3)井壁錯臺不大于30mm;
(4)井壁表面光滑,無蜂窩、麻面;
(5)井壁接茬嚴密,無縫隙;
(6)加強材料驗收制度,鋼筋不得有裂紋、斷傷,必須有出廠合格證;
(7)石、砂、水泥、鋼筋按規范要求定期送質檢站試驗;
(8)砼入模必須對稱分層入模,分層厚度以300mm為宜,隨澆注隨震搗;
(9)每次落模前必須自檢壁厚,自檢合格后必須經監理工程師進行復檢,合格后方可進行脫模立模;
(10)模板的材質、結構、規格、強度必須符合要求,不得變形,保持清潔,定期抹油;每模校驗模板規格尺寸;
(11)立井每澆注20~30m必須做一組試塊送質檢站檢測,做試塊必須在監理的認可下,隨機取樣,每組3個試塊應在同一盤中取樣;
(12)試塊28天強度符合砼設計要求;
(15)每一段高完成后,必須及時填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九、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注意事項
(1)組織全體職工學習《煤礦安全規程》、《施工驗收規范》,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2)加強井口管理,井口棚內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打點、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井口保持干凈,無雜物,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3)上、下人員必須聽從把鉤工的指揮;
(4)下井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保險帶生根在鉤頭吊環上;
(5)每罐上下人數不超過規范要求,3.0m3吊桶不超過9人,4.0m3吊桶不超過11人。吊桶停穩后,方可上、下人;
(6)走鉤時吊桶內人員身體各個部位及所帶的施工工具不超過罐沿外;面朝外;
(7)吊桶經過井蓋門后,必須及時關閉井蓋門;
(8)封口盤上保持清潔,不得留有任何雜物,到固定盤上的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并生根牢固;
(9)封口盤的預留孔必須蓋好,不準隨意打開;
(10)信號工必須聽清信號后方可發出走鉤信號,把鉤工要目送目迎吊桶通過封口盤;
(11)吊桶通過吊盤喇叭口和固定盤、封口盤必須走慢鉤;
(12)在吊盤上工作的人員,必須佩帶保險帶且有生根牢固;
(13)吊盤上打點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證,每班固定人員,他人嚴禁自打點;
(14)吊桶下到吊盤后,打點工必須按氣喇叭通知井下工作人員避開吊桶下落位置;
(15)工作人員不得站在罐沿上到吊盤上;
(16)吊桶裝滿系數不得大于0.9;
(17)吊盤上、下升降時每層盤必須設專人看護風水管路、電纜、風筒等,以防刮壞;到位后四周應用木楔楔緊;
(18)吊盤上保持清潔,無雜物矸石;
(19)在吊盤上作業時,工具必須用繩系牢,防止失手掉到工作面;
(20)風筒及管路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21)抓巖時人員應注意抓斗運行方向,防止抓斗傷人;
(22)抓巖時嚴禁用抓斗撞擊模板;
(23)吊桶通過吊盤時,吊盤信號工必須目迎目送吊桶通過喇叭口;
(二) 爆破技術安全措施
A、火工品管理措施:
1、在井口50m以外的平整空地設置有炮頭加工房。
2、從火藥庫領取火藥必須由放炮員負責。領取火藥時,必須按規定交驗證件,辦理手續。每次領取火藥至少兩人進行護送。
3、領取火藥要立即運送至井口炮頭加工房,中途不得逗留,雷管須由放炮員親自領取和運送。
4、炮頭加工房用兩盞礦燈作室內照明。
5、炮頭房必須上鎖,鑰匙由放炮員保管,室內無人時一定要上鎖,嚴防火工品丟失。
6、火藥加工房內必須整潔衛生,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7、領取火藥后要立即加工,加工火藥時必須用竹簽在火藥上穿孔,嚴禁直接用雷管往火藥內插入,火藥要妥善保管不能離開人,沒有用完的火藥要及時返回火藥庫辦理退庫手續。
8、雷管炸藥分開下井,并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及把鉤、信號工,慢速下放,速度不大于1m/s,只許放炮員隨罐同行。
B、鉆爆措施
1、井下爆破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爆破制度”。
2、放炮員必須由兩年以上采掘工齡的專職爆破員擔任,并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方準持證上崗。爆破員必須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條文的規定。
3、嚴格按爆破圖表布眼、裝藥和聯線放炮。
4、裝藥聯線由放炮員、班長和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其他人員在進行此項工作時撤離工作面。
5、炸藥選用水膠炸藥,雷管選用電磁雷管,用電磁雷管專用起爆器起爆,起爆器的額定引爆能力為150發。
6、爆破網路的連接前應把放炮母線扭接成短路,井下吊盤聯接放炮母線時,放炮員應檢查母線是否帶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連接;
7、爆破網絡連接好以后,將井下爆破電纜兩端分別與發爆器的兩個接線柱連接,將鑰匙向指示方向轉動接通電源,此時若電池電壓正常,電源指示燈由橙色變為綠色,電壓指示燈也顯示綠色,待電壓指示燈由綠色變為橙色后,方可按放炮按鈕進行放炮作業,放炮完畢,立即關掉電源開關,拔出鑰匙。
8、在一次起爆雷管數量少于20發時,放炮母線前端應串接10歐姆電阻(可用電爐絲代替)。否則會因過流損壞發爆器。
9、放炮前把手頭工具如錘子、手鎬、鉆桿等必須提到地面,吊盤距工作面40 m以上,放炮員檢查線路后最后升井,井口房內的人員全部撤至離井口100m安全地帶,人員清點無誤后打開井蓋門,發出警示信號后再等5秒后方可放炮。
10、放炮后通風不少于15分鐘,待炮煙吹散后,班長、放炮員、瓦檢員下井,先檢測瓦斯濃度,收集未爆或拒爆材料,認為安全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員進行清掃吊盤,模板上矸石等工作。
11、運送炸藥、雷管的吊桶,檢查放炮情況的吊桶以及裝藥聯線過程中上下人,都必須打懸罐,吊桶不許落到工作面。
12、瞎炮必須在班長直接指揮下,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42條處理,其他無關人員撤離工作面。①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瞎炮,可重新連線起爆;②在距瞎炮炮眼0.3m以外另打與瞎炮炮眼平行是新炮眼;③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瞎炮炮眼;④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雷管;⑤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13、嚴禁邊打眼邊裝藥。
14、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檢查井筒及工作面情況,清除井壁、吊盤、模板及抓巖機上的浮矸碎石,如有機械、吊盤等設施損壞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解決,嚴禁帶病作業。
15、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及《表土段施工技術措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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