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全技術措施1、施工前
(1)、進入施工場地前,掘進隊組必須在工作面10米范圍內巷道頂幫支護完好,探放水人員嚴格執行“敲幫問頂”作業,嚴禁空頂作業。
(2)、施工地點必須保持通風良好,由所在工作面掘進隊組負責將工作面的壓入通風風筒續接到位,風筒出口距離工作面迎頭不得超過10米。
(3)、施工前,掘進隊組必須將工作面浮煤及積水清理干凈,為方便鉆機的安裝。
(4)、在施工地點附近必須配備通訊設施,由掘進隊組負責電話的安設。
(5)、掘進隊組負責排水管路(4寸)的安裝,并在巷道低凹處或工作面迎頭安設一臺流量不小于80m3/h、揚程不小于60m的水泵,作為鉆探施工的排水設備。
(6)、掘進隊組必須配合探放水隊進行鉆機、油泵等設備的搬運工作。
(7)、必須將鉆機安裝穩固,立柱前,應將巷道底板清至硬底,立柱要與頂板鋼帶用雙股10#鐵絲進行連鎖。
(8)、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
(9)、施工前,必須在作業地點懸掛開工牌板。
(10)、施工前由當班班長負責現場鉆孔具體位置及角度的標定。
(11)、施工人員要在距離孔口下風側不小于300mm處掛便攜瓦斯檢查儀、H2S便攜儀和CO便攜儀實時檢測CH4、H2S、CO濃度,當CH4濃度達到0.8﹪、H2S濃度達到0.00066﹪、CO濃度達到0.0024﹪時,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匯報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2)、施工前在施工地點要設置警戒線,掛警戒牌,警戒距離為機身往外2-5米,嚴禁任何非鉆探人員進入鉆探場地。
(13)、施工前,掘進隊組必須在工作面迎頭掛護網(迎頭護網要與巷道兩側護網和頂板第一排鋼帶進行搭接),并在距離底板0.8—1.5m處均勻布置不少于兩根錨桿(或單體柱),錨桿(或單體柱)不得影響探放水隊施工超前探。
(14)、在巷道開口第一次施工超前鉆探前,必須由地測科組織各業務科室進行開工驗收,當驗收合格、掘進隊組風機正常運行后,探放水隊方可進行超前鉆探作業,此后,該巷道掘進范圍內鉆探作業不再進行驗收工作。
2、鉆探時
(1)、鉆進時,鉆機正后方嚴禁站人。操作人員也不能靠鉆機太近,以免出現意外傷害。
(2)、更換鉆桿時,鉆具接頭部分要擰緊,避免鉆桿脫落,嚴禁戴手套上鉆桿;退鉆桿時可以戴手套。上、下鉆具或鉆桿時,現場人員要相互配合好,特別注意在接鉆桿和退鉆桿時,操作人員絕對不允許與鉆桿成一條線站立,防止鉆桿沖出傷人。退鉆桿時必須用鉆機依次往外退,直至卸完,嚴禁用手直接抓鉆桿往外拉。
(3)、鉆探人員必須將衣角、領口和袖口系好,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4)、在鉆探過程中,要掌握好鉆進深度,孔內壓力要適當,避免損壞鉆具;要注意鉆孔回水,禁止干鉆。
(5)、在鉆探過程中,如果孔內沒有回水,要立即停止鉆進;發現有害氣體涌出時,要立即停止工作,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并匯報值班室和調度室,采取措施。
(6)、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必須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應立即向值班室和調度室匯報,采取專門措施進行處理。
(7)、在鉆探過程中,遇見含水層、斷層、陷落柱和積水區時,應立即停止鉆進,確定方案后,方可繼續鉆進。
(8)、在鉆探過程中,所在掘進隊組要及時排出工作面打鉆過程中鉆孔排出的回水,確保鉆探施工正常進行。
(9)、在鉆探過程中,鉆探人員要隨時注意周圍頂幫安全情況,發現離層矸或片幫煤等隱患及時處理,嚴禁帶隱患作業。
(10)、在鉆探過程中,發現鉆機機身螺絲松動時,要及時停機處理,嚴禁帶隱患作業。
(11)、在鉆探過程中,當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作業人員一方面報告礦調度室和值班室,另一方面迅速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繼續擴大,當水勢猛來不及搶救時,現場作業人員應按照避災路線及時撤退,安全出井;在撤退過程中,人員必須朝著有風流通過而又能通達地面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切勿進入獨頭下山巷道。
(12)、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卡鉆、掉鉆桿,可用撞錘向外取鉆桿時,必須由探放水人員操作。
(13)、在施工過程中,現場探放水人員上鉆桿必須正確使用托鉆手柄。
3、鉆探結束后
(1)、在每次鉆探結束后,當班負責人要認真填寫現場鉆孔施工記錄牌板、允許掘進距離牌板和吊掛好超前鉆探起點牌板。
(2)、要將鉆機設備等擺放整齊,并掛牌管理。
(3)、鉆探結束后,現場探放水人員及時填寫探放水鉆孔原始記錄表(由當班探放水施工負責人、掘進隊組負責人、現場安檢員共同簽字認可),并向地測科匯報現場鉆孔的具體參數及孔內情況,由地測科向掘進隊組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
4、其他安全措施
(1)、當班負責人要時刻注意巷道的安全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作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保證正常施工,并對現場作業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無法處理要立即向調度室和隊值班室匯報。
(2)、在施工過程中,要確保鉆探人員的退路暢通。
(3)、在施工過程中,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口令。
(4)、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作業地點的文明生產工作。
(5)、在探放水地點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木楔、棉紗等,以便鉆孔出水或來壓時及時處理。
(6)、探放水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地測科審批的設計執行,未經審批單位書面允許,不得擅自改變設計施工。
(7)、所有作業人員都必須認真學習執行本措施。
(8)、本措施未涉及到的內容,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探放水工操作規程》執行。
七、避災路線
1、工作面發生火災,瓦斯災害事故時,受災人員立即佩戴好自救器,按下列路線撤退:(附圖2)
工作面→9(西)4103巷/9(西)4101巷→西軌道運輸大巷(移動救生艙/9#煤永久避難硐室)→主斜井/副立井→地面
2、工作面發生水災災害事故時,受災人員立即按下列路線撤退:
工作面→9(西)4103巷/9(西)4101巷→西軌道運輸大巷(移動救生艙/9#煤永久避難硐室)→主斜井/副立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