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運輸規定
1、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物料時采用人力推車,但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2、運送物料時,由機運隊信號掛鉤工負責統一在主井上、下部車場組列后,由架線電機車牽引拉運到指定位置。
3、2660技改巷口矸石車,調車、組列由機車工或跟車工負責,組列后由架線電機車牽引運出。
4、從主井下放的料車或回收的物料車,由材料使用單位或回收單位向機運隊當班班長匯報后,由當班班長通知信號掛鉤工,按指定運送地點集中組列或解列。
5、2660運輸大巷內回出或運進的材料,由材料使用單位或回收單位向機運隊當班班長匯報后,由當班班長通知機車工或跟車工,由跟車工負責組列或解列拉運。
6、在任何地點車輛組列和調車時,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連接器具和利用插銷相互連接車輛。
四、運輸安全措施
(1)2660運輸大巷運輸
1、機車司機每次開車前必須先鳴鈴,并注意行人情況。
2、列車前有照明,后有尾燈,除調車或處理事故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禁止頂車運行。
3、機車行進過程中,若發現前面有人員、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鳴鈴。
4、架線電機車正常情況下運行速度不得超過3.4米/秒,在調車、會車時,速度不得超過1.5米/秒。
5、組列的列車串掛材料車運料時,架線電機車的速度不超過2米/秒(除水泥、砂子車)。
6、在車場調車時,必須先鳴鈴后開車,速度不超過1.5米/秒。
7、在危險情況下應使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8、在2660運輸大巷機車運行時,向外運輸的各類車輛必須走重車道,向里運輸的車輛必須走空車道,在同一股軌道上同向行駛時,兩列車的安全距離不小于100米,司機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防止追尾、碰頭、撞車事故的發生。
9、調車、頂車時機車與組列車輛必須可靠連接,跟車工負責掛好列車兩端的尾燈,檢查每個車輛插銷是否插到位,連接是否可靠,并巡視頂車區域內有無行人,在確定無行人和其它異常情況時,進入安全地點并設好警戒,給機車司機發送行車信號,司機確認信號后,必須鳴笛(長鳴一聲),方可運行。
10、2660運輸大巷頂車點必須安裝觸發式聲光語音信號并保證其靈敏可靠,觸發區為頂車位置,聲光語言信號或電鈴安設在主副井交岔口和主井車場停車點處、2660大巷與皮下聯絡巷交叉點處、2660技改巷口處。
工作面設備拆除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
恒寶源綜采工作面回撤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水文技術員員崗位風險告知卡
保管員崗位風險告知卡
跟車工司機崗位風險告知卡
通風設施工崗位風險告知卡
衛生清理工崗位風險告知卡
拉力試驗工崗位風險告知卡
習慣性違章作業產生的原因、危害分析…
露天礦開采工藝
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礦井停產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非煤礦山常見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礦井下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冬季“三防”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