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運行和維護
(1)在離心機運行中,應經常檢查各轉動部位的軸承溫度、各連接螺栓有無松動現象以及有無異聲和強烈振動等。
(2)離心機在正常運行工況下,噪聲的聲壓級不得大于85dB(A)。
(3)離心機設計、安裝時,應根據情況采取防振、隔振措施,減少機器的振動和噪聲。
(4)原來運轉時振動很小的離心機,經檢修拆裝后其回轉部分振動加劇,應考慮是否系由于轉子的不平衡所致。必要時需要重新進行一次轉子的平衡試驗。
(5)空車時振動不大,而投料后振動加劇,應需檢查其布料是否均勻,有無漏料或塌料現象,特別是在改變物料性質或懸浮液濃度時,尤其要密切注意這方面的情況。
(6)離心機使用一段時間后如發現振動愈來愈大,應從轉鼓部分的磨損、腐蝕、物料情況以及各連接零件(包括地腳螺栓等)是否松動進行檢查、分析研究。
(7)對于成品已使用的離心機,在沒有經過仔細的計算校核以前,不得隨意改變其轉速,更不允許在高速回轉的轉子上進行補焊、拆除或添加零件及重物。
(8)離心機的蓋子在未蓋好以前,禁止啟動。
(9)禁止以任何物體、任何形式強行使離心機停止運轉。機器未停穩之前,禁止人工鏟料。
(10)禁止在離心機運轉時用手或其它工具伸入轉鼓接取物料。
(11)進入離心機內進行人工卸料、清理或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取下保險,掛上警告牌。同時還應將轉鼓與殼體卡死。
(1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允許超負荷運行;下料均勻,避免發生偏心運轉而導致轉鼓與機殼摩擦產生火花。
(13)為安全操作,離心機的開關、按鈕應安裝在方便操作的地方。
(14)試驗臺必須保證離心機安裝正確,并有安全保護裝置。
(15)外露的旋轉零部件必須設有安全保護罩。
(16)電動機與電控箱接地必須安全可靠。
(17)制動裝置與主電動機應有聯鎖裝置,且準確可靠。
4.停車
(1)關閉進料閥。一般采取逐步關閉進料閥,使其逐漸減少進料,至到完全停止進料為止。
(2)清洗離心機。
(3)待進料完全停止后,停電動機。
(4)離心機停止運轉后,停止潤滑油泵和水泵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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