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人員個人防護
1.1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帶。
1.2 凡從事2m以上(含2m)無法采取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掛在作業面高處牢靠處,并掛好保險鉤。
1.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必須戴防護面罩,電焊作業人員操作時必須戴防護面罩和絕緣手套。
1.4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佩帶相應的勞保用品,方可作業。
1.5 所有工人入場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持有安全操作上崗證。
1.6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 臨邊安全防護措施
2.1 所有臨邊部位均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距地高度為1.5m,下桿離地高度為0.6m ,欄桿立桿間距2m,并用密目安全網遮擋。防護欄桿刷紅白漆安全標志,臨邊防護欄設紅色警示燈。
2.1.1 檐口(屋面)邊、樓板邊
2.1.1.1 檐口、樓層樓板的四周應滿設防護欄桿。
2.1.1.2 防護欄桿的高度不低于1500mm,水平桿兩道,豎桿間距不大于1800mm 。
2.1.1.3 欄桿下設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
2.1.1.4 欄桿內掛密目安全網。
2.1.2 坑、槽、溝邊
2.1.2.1 基坑槽邊周圈設防護欄桿;
2.1.2.2 防護欄桿高度1500mm,設兩道水平桿,立桿間距3000mm,和樁頂梁上預埋鋼筋焊接;
2.1.2.3 欄桿外掛密目安全網。
2.2 樓梯口和梯段邊,設置牢固的護身欄,護身欄高1.2m,在距地面0.6m處及1.2m處分別設置一道水平桿,立桿間距不得超過3m。
2.3 外用電梯接料平臺必須安裝臨時護欄桿,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外用電梯地面通道上部裝設安全防護棚。
3 洞口防護措施
3.1 預留洞口
3.1.1 樓板短邊尺寸為25~250mm的洞口,必須設堅實的蓋板蓋設,并能防止挪動移動。
3.1.2 樓板邊長為250~500mm的洞口,必須設置固定蓋板,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樓板上的預留洞在施工過程中可保留鋼筋網片,暫不割斷,起到安全防護作用。
3.1.3 邊長為0.5~1.5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上面滿鋪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于200mm。
3.1.4 邊長大于1.5m以上洞口,四周除設防護欄桿外,洞口下面設水平安全網。
a.1.1.46
3.2 電梯井口
a.1.1.47電梯門洞處,應用Ф14~Ф16鋼筋制作柵欄門,并予以牢靠固定。柵門高度不低于1500mm,豎向鋼筋間距不大于150mm。
3.3 樓梯口
3.3.1 樓梯口在扶手處應設兩道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1200mm,豎桿間距不大于1000mm。
3.3.2 樓梯口處應設照明設施,確保通行所需的光線照度。
3.4 通道口
3.4.1 采用腳手架鋼管搭設一定高度的防護棚。棚頂須鋪滿厚度不低于50mm的腳手板和安全密目網。兩側須設防護欄桿,與棚頂連接。其1200mm以下高度設兩道水平桿,立桿間距不大于1800mm 。
3.4.2 通道口兩側內掛密目安全網。
3.5 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設紅燈示警。
3.6 在進行機電安裝時,拆除防護設施要事先征求安全員的同意。在拆除洞口封堵設施,要先檢查一下封堵情況,嚴禁站在洞口上作業,同時要確保作業層下方沒人施工,并設警示牌。機電工人在吊裝管道時,一定要系好安全帶。洞口防護欄桿和封堵設施臨時拆除后,在施工完后或暫時不用時,要馬上進行恢復。
3.7 地面出入口處應搭設安全通道防護棚。
3.8 樓層的進出料平臺口必須按規定設防護門,防護門外側距電梯出料門不得小于300mm。
3.9 結構施工的后澆帶處必須加固定蓋板防護。
4 砌筑作業
4.1 腳手架堆放的材料不得超過規定的荷載。一般不超過3MPa。堆放磚、砌塊等不超過3層。
4.2 在架子上斬磚時,操作人必須向里,把磚頭斬在架子上。
4.3 嚴禁隨意改動腳手架的結構及與墻體的拉結。腳手架局部影響砌筑作業時,應向技術人員或安全人員提出,在經批準后,由架子工做局部調整。
4.4 作業環境中的碎料、落地灰、雜物等應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凈。
4.5 采用里腳手架砌筑時,嚴禁站在墻上清掃墻面。不準在剛砌好的墻面上行走。
4.6 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交叉作業時,必須設置安全隔離網。
5 鋼筋制作與綁扎
5.1 作業前需檢查鋼筋機械、作業環境、照明設施等。機械操作工需經安全培訓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2 機械明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部分,必須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5.3 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應靈敏有效。
5.4 機械操作人員須熟悉機械性能和用途。按照清潔、調整、緊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護保養機械。
5.5 吊運鋼筋時,應有專人指揮。起吊鋼筋時,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鋼筋落到離地1m以內時,方準靠近摘勾。
5.6 在高處(2m及其以上) 、深坑綁扎鋼筋時,應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采取防護措施。
5.7 不得站在鋼筋上操作,不得攀登鋼筋上下。
5.8 在高處樓層上拉引或調向鋼筋時,必須事先觀察附近有否高壓電線,嚴防刮碰。
6 混凝土澆筑及養護
6.1 澆筑混凝土前,應檢查腳手架及作業平臺是否牢固,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6.2 高處作業(2m及其以上)應在有帶防護設施的操作平臺上操作。
6.3 澆灌混凝土時,不得直接在鋼筋上踩踏穿行。
6.4 使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時,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架必須牢固。輸送混凝土時,應由2人以上人員牽引布料管。
6.5 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前,應經電工檢驗并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6.6 連接混凝土振搗器的開關箱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插座插頭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處。
6.7 混凝土振搗工操作時應穿絕緣鞋(膠鞋),戴絕緣手套。
6.8 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6.9 使用覆蓋物苫蓋混凝土面層養護時,預留孔洞必須按規定設置牢固的蓋板或圍欄,并設警示標志。
7 物料搬運與裝卸作業
7.1 使用手推車搬運物料時,不得盛裝過滿,要確保物料穩固不松散。推車應平穩,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車。在平地上運輸時,兩車距離應大于2m,下坡時應大于10m。
7.2 使用手推車向坑槽內卸料時,坑槽內至少在3m范圍內不得有人。坑槽邊卸料時,在坑槽邊緣應用木方等材料作掩擋,以防車輛沖落坑下。嚴禁猛推和撒把卸料。
7.3 跟隨汽車裝卸的人員,在車輛行駛時不得在車廂上站立,應蹲坐在物料的(前進方向)后方,車輛未停穩不得下車。車輛倒退時,指揮人員應站在車輛的側面,且與車輛保持一定距離。
7.4 裝卸物料不得拋擲,應輕搬輕放,并按次序碼放整齊。
7.5 搬運袋裝材料時,應逐層從上往下階梯式搬取,嚴禁從底層抽取。
7.6 卸存袋裝材料時,不得碼堆過高,一般以不超過1.5m為宜。
7.7 兩人抬運物料時,上、下肩要保持同步;多人抬運時,應有專人指揮,確保同步一致。所抬重物離地高度以0.3m為宜。
7.8 裝卸搬運危險品時(如氧氣瓶、乙炔瓶、油料、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及有腐蝕性和有毒物),必須輕拿輕放,運輸前采取防碰撞和防劇烈震動的措施。搬運作業及運輸過程中,嚴禁吸煙。
8 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8.1 在埋設管線的位置設置標識牌及警示牌。
8.2 嚴禁在有地下管線的位置上打釬挖土。
8.3 嚴禁在有地下管線的部位上放重物和過重車。
8.4 在地下室回填時,應注意地下管線,嚴禁碰動管線。
8.5 有管線的位置不能集中堆放材料。
8.6 在現場平面布置時,應考慮管線埋設的位置,在其周邊位置處不布置鋼筋、模板等材料堆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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