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本溪市
工程,位于本溪市
。 設計均為 層,
結構。總建筑面積 m2,其中 建筑面積 m2; 建筑面積 m2; 建筑面積 m2; 建筑面積 m2; 建筑面積 m2; 建筑面積 m2;建筑總高度均為 米。為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二、防火
1、施工現場應設置足夠和適用的滅火器,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2、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或進行電(氣)焊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并經專職安全人員確認安全后再進行工作。
3、砼養生用水管及爬梯等宜隨樓層安裝,以供消防及人員流通使用。
4、現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要求,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5、消防器材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節對器材要有防凍措施。
6、臨時工棚與設施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于6米,物品堆放不妨礙車輛通行。
7、專人負責消防工作,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三、防毒
1、施工現場有害氣體濃度的衛生標準,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2、在有排放有害氣體的工地施工時,應對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定期檢測。
3、在配制和噴涂有害養護劑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個體防護用品,并應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進行。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要求時,作業人員必須戴防毒口(面)罩。
4、經常接觸有害有毒物質的作業人員,應定期檢查身體,下班后應沐浴更衣,工作服等防護用品不得穿帶回家。
四、防爆
1、施工現場供用電、電氣設備及電力線路的造型和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
2、在易燃易爆環境中,嚴禁產生火花。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3、照明燈具應選用防爆型,導線應采用防爆橡膠絕緣線。
4、使用手持式或移動式電動工具應采取防爆措施。
5、嚴禁帶電作業,更換燈泡應切斷電源。
6、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的外露導線部分,必須接地或接零。保護零線不得隨意斷開,當需要斷開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工作完結后立即恢復。
五、防雷保護
1、位于山區或多雷地區的變電所、配電所應裝設獨立避雷針,高壓架空線路及變壓器高壓側應裝設避雷器或者放電間隙。
2、施工現場和臨時生活區的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井字架、腳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機、機具、煙囪、水塔等設施,均應裝設防雷保護。
3、高度在20米以上的大鋼模板,就位后應及時與建筑物的接地線連接。
4、雷雨時所有露天高空作業人員應下至地面,人體不得接觸防雷裝置。
5、在施工期內,應經常對防雷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準繼續施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并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6、接地防雷電阻<1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