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
1.施工階段進度控制監理工作流程

二、組織協調工作
1)、總監理工程師為協調管理的責任者;具體協調工作由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或指派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
2)、項目監理部的協調管理工作應有書面記錄。對協調工作的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并應及時報業主及其相關單位。
3)、組織協調的內容:
(1)、項目組內部人際關系的協調,使監理部始終處于團結、和諧、熱情的氣氛之中。
(2)、項目組織內部子系統間的協調,通過工作例會、業務碰頭會、發會議紀要等形式,處理好局部與全局的關系,處理好各專業之間的協作關系,使整個組織系統處于有序的良好的運行狀態。
(3)、工程項目參與單位之間關系的協調:
A、協調業主與承包單位之間關系
監理工程師應本著充分協商的原則,耐心細致地處理各種矛盾。
B、協調與設計單位之間的關系
真誠尊重設計單位的意見,主動請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做技術交底,施工中發現設計問題,應及時向設計單位提出,以免造成重大損失。
(3)協調與政府和社會團體組織的關系
通過請示、報告、匯報、送審、宣傳、說明等方式,做到信息溝通順暢。
4)、組織協調的重點與方法:
(1)、建立工程定期協調會議制度(監理例會制度)。
(2)、建立各類書面聯系單的簽證制度。
(3)、要齊心協力、嚴格管理、在控制計劃和重大變更等方面做好協調工作。
(4)、在處理與各方的關系上本著“一監二幫”的精神,做到熱情服務,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努力協調好各方面關系,使工程按業主的要求順利實現各控制目標。
5、監理例會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主持例行工作會議:
(1) 一般可每月召開一次計劃會議,每周召開一次協調會議;參加人員由建設單位駐現場代表,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及監理工程師;會議由監理工程師負責簽到、記錄經總監理工程師確認后及時發放與會各方簽收并保存。
7、專題會議
有關重大質量、進度、費用、合同變更等問題處理時,召開專題會議。
三、工程進度目標控制的監理措施:
1、工程進度事前控制即工期預控,主要措施:
(1)落實進度控制責任,建立進度控制協調制度。
(2)建立多級網絡計劃體系,監控承建單位的作業實施計劃。
(3)對工期提前者實行獎勵;對應急工程實行較高的計件單價;確保資金的及時供應等。
(4)按合同要求及時協調有關各方的進度,以確保建設工程的形象進度。
(5)協助業主編制項目總進度計劃。項目總進度是確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的依據,是審核施工單位提交施工計劃的依據。
(6)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審查是否符合總進度計劃及施工計劃與施工方案的協調性和合理性等。
(7)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主要審核確保工期的技術組織措施是否可行、合理。
(8)審核施工單位總平面圖與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的合理性和協調性。
2、工程進度的事中控制:主要檢查進度落實情況,動態控制和調整。同時根據合同要求,為向施工單位簽付工程款提供依據。
(1)建立反映工程進度的監理日志,如實記載影響工程進度的內、外及人為、自然因素。
(2)進行工程進度檢查并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發生差異時,及時分析產生的原因,提出進度調整措施的方案。
3、工程進度事后控制:對施工單位每月的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當實際進度與計劃發生差異時,在分析產生原因的基礎上,要求施工單位采取補救措施,即技術、組織、經濟等各方面配套措施,以保證總工期不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