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
1、 吸煙應在指定“吸煙點”,禁止在工作場所吸煙,以免引起火災。
2、 禁止在宿舍使用煤油爐、液化氣爐以及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炒鍋、電熱毯等電器。
3、 發現火情及時報告。
防火及消防:
1、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責任制,明確消防責任人,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定人員、定項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2)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在現場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堆放處和生活區域等,按要求設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并定期更新。
(3)、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讓電、氣焊工人冒險作業。
(4)、裝過或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管道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時,施工現場嚴禁高處露天焊割作業。
(5)、乙炔發生器、乙炔瓶不準放在高低架空線路下方或變壓器旁。高處焊割時,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正下方,應保持一定的水平距離,乙炔瓶、氧氣瓶應直立使用,禁止平放臥倒使用。
(6)、乙炔瓶、氧氣瓶嚴禁爆曬、撞擊、防止受熱膨脹。開啟閥門時要緩慢開啟,防止升壓過速產生高溫、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災。
(7)、木工操作期間內嚴禁吸煙和用明火工作,操作間只能存放當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木工應做到活完場地清,刨花、鋸沫每班都打掃干凈,倒在指定地點。
(8)、配電盤、刀閘、控制開關下方嚴禁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廢料,工作完畢應拉閘斷電,并經檢查無火險后方可離開。
(9)、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2、消防設施:
(1)、一般臨時設施區每100m2配備兩個10 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起過1200m2的必須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池)黃沙池等器材設施,其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2)、恒時木工間、機具間等每25m2必須設一個合適的滅火器。倉庫和堆料場內必須分組布置酸堿、泡沫、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四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30m。
(3)、當建筑施工高度超過30米時,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壓泵必須單獨敷設電源,水槍充實水柱不小于13m,其充量不小于5升/秒。
(4)施工現場要建立動火審批制度作業時,應按規定設監護人員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食物中毒:
發現飯后多人嘔吐、腹瀉等不正常情況要報告工地負責人并撥打急救電話120,求救的時候準確的說明出事故的地點。
防爆:
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混放,除現場有集中存放之外,班組使用零散的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
防雷:
1、 施工現場內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塔吊等機械設備以及鋼腳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的金屬結構。當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的防雷裝置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外時,應按下表規定安裝防雷裝置。
地區年平均雷暴日 機械設備高度
≤15 ≥50
>15<40 ≥32
≥40<90 ≥20
≥90及雷害特別嚴重地區 ≥12
2、 當最高機械設備上避雷針的保護范圍能覆蓋其它設備,且又退出現場則其它設備可不設防雷裝置。
3、 機械設備上的避雷針長度為1~2m,塔式起重機可不另設避雷針。
4、 做防雷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臺機械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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