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工程施工安全預防監控措施如下:
一、 施工方案
1、為確保施工安全,所有起重吊裝工程必須根椐工程實際情況制
定切實可行的其中吊裝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正確確定構件的吊點及綁扎方法。
(2)、根椐構件重量、吊裝高度經計算確定合適的吊車及臂長、吊繩直徑及長度、卡環型號。
(3)、吊裝順序和吊車進出場路線。
(4)、吊裝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5)、吊車行車路線地基承載力要求。
3、吊裝方案應經公司有關科室組織專家進行可行性論證并會審,總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4、施工中若需變更施工方案,必須將變更的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一并報審,經技術負責人認可簽字后方可實施。
二、安全教育
1、工程開工前應對進場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吊裝工程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2、堅持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交底時除口頭講解外,還要有書面文字交底書,并履行簽字手續,施工負責人,吊裝作業班組、現場安全員三方各留一份。
技術交底的內容為:
(1)、按吊裝方案的要求,對吊裝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
(2)、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明,保證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3、堅持班前安全活動,每天上班前由班組安全員針對當天作業的特點和條件進行安全指導和技術交底,不能以布置工作替換安全活動內容,并作好記錄。
三、安全標志
1、工地現場應懸掛針對吊裝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懸掛,不得并掛排列流于形式。
2、吊裝作業時,四周應設置警戒線,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四、安全檢查
1、由現場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吊車的型號、臂長、吊繩吊具等工具進行檢查驗收。對不符合吊裝方案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存在的隱患問題進行登記,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解決,并對實際整改情況進行登記。整改完成再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
2、吊裝作業中不得隨意更改吊繩、吊具和吊裝方法,如需更改,必須經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執行。
3、施工現場負責人、吊裝指揮人員、安全員在吊裝作業中,隨時檢查、發現、解決安全問題。如有現場不能解決的,及時向公司報告,必要時可暫停吊裝作業。
五、一般規定
1、吊裝作業人員(起重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吊車司機、起重安裝工、電焊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吊裝作業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持證上崗,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和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與生理缺陷,不得從事此項操作。嚴禁酒后作業。
3、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4、吊車作業范圍內的地面地耐力必須符合吊車說明書及吊裝方案的規定。如地耐力達不到要求,則應采取可靠的加強措施。
5、吊車不準超載作業。
6、吊裝作業現場應保持相對安靜,不得影響吊裝信號傳遞。
7、吊車司機對施工作業中起吊構件的重量應切實清楚,并有交底記錄。
8、各種構件首次起吊時應進行試吊,同時驗正吊點位置是否合適,若不合適應及時調整。
9、吊裝作業中隨時檢查吊具、吊繩是否變形、磨損、吊具變形的要及時處理更換。吊繩斷絲超過10%的應報廢停止使用,保證其安全系數k=6-8。
10、其中吊裝作業要有防止高處墜落措施:
1)、結構吊裝時就設置移動式安全平網。
2)、吊裝作業人員在高空移動和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
3)、屋架吊裝過稱中,不允許作業人員在屋架上的上弦上行走。
11、吊裝作業人員就規業的通道上下,不得從腳手架、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上攀登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