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開挖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經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和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均不得從事此項操作;嚴禁酒后作業。
2)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查明行使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載能力。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通過橋洞前必須注意限高,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3)作業前應按照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施工現場,查明地上、地下管線情況。不得在距現狀電力、通訊和其他管道周圍2米以內作業。機械設備在基坑邊行駛時應低速,配合機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作業,如必須在回轉半徑內作業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開始。機上、機下人員應隨時取得密切聯系。
4)機械在場外公路上行使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派專人在車輛出入口指揮,道口設警示燈。機械運轉時,不得進行任何緊固、保養、潤滑、檢查等作業。機械作業時,人員不得上下機械。
5)挖掘機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礙物,裝車作業時,應待運輸車輛停穩后進行,鏟斗應盡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車輛,嚴禁車箱內有人,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鏟斗盡量放低,但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
6)制定詳細的基坑監測方案,要求其每日對基坑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測,認真記錄。我單位將安排專人每星期復核一次監測結果。
7)項目安全小組每日組織分析、討論監測結果,制定安全計劃和安全措施,指導和保證現場的施工,并將監測結果和安全計劃、措施報送業主以及監理。
8)加強水位監測,水位差過大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
9)施工時,隨著鉆孔以及溝槽深度的推進,應在樁孔及溝槽上口搭設防護網,并掛嚴禁入內的標牌,防止人員掉入孔內、槽內。
10)人員不允許站在挖土機旋轉臂的下方,在施工時操作人員不允許閑談或進行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機械設備在施工過程中不要長時間的在有地下明水區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