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操作人員屬特殊工種人員。須經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掌握操作技能和有關安全知識,發給操作證件,持證上崗作業。未經培訓、考核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
2、電焊作業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和白色工作服,使用護目鏡和面罩,高空危險處作業,須掛安全帶。施焊前檢查焊把及線路是否絕緣良好,焊接完畢要拉閘斷電。
3、焊接作業時須配置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監護。作業完畢,要留有充分的時間觀察,確認無引火點后,方可離去。
4、焊工在金屬容器內、地下、地溝或狹窄、潮濕等處施焊時,要設監護人員。其監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工作崗位,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應急搶救方法。需要照明的其電源電壓不高于12V.
5、夜間工作或在黑暗處施焊應有足夠的照明;容器內操作要有通風換氣或消煙設備。
6、焊接壓力容器和管道,需持有壓力容器焊接操作合格證。
7、施工現場焊、割作業須執行"用火證制度",并要切實做到用火有措施,滅火有準備。施焊時有專人監護;施焊完畢后,要留有充分時間觀察,確認無復燃的危險后,方可離去。
8、預防觸電事故的基本措施:
(1)為了防止在電焊操作中人體觸及帶電體的觸電事故,可采取絕緣、屏護、間隔、空載自動斷電和個人防護等安全措施。
(2)為防止在電焊操作時人體觸及意外帶電體而發生觸電事故,一般可采用保護接零等安全措施。
9、登高焊割作業安全措施:
(1)登高焊割作業應根據作業高度及環境條件定出危險區范圍。一般在地面周圍10m內為危險區,嚴禁在作業下方即危險區內存放可燃、易燃物品及停留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應設有專人監護。作業現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
(2)登高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戴好符合規定的安全帽,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穿防護膠鞋。安全帶應掛牢。
(3)登高焊割作業人員應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梯腳需有防滑措施,與地面夾角應小于600,下端均應放置牢靠。使用人字梯時,要有限跨溝,不準兩人在同一梯子上作業。登高作業的平臺應帶有欄桿,事先應檢查,不得使用有腐蝕或機械損傷的木板或鐵木混合板制作。平臺要有一定寬度,以利焊接操作,平臺不得大于1:3的坡度,板面要釘防滑條。使用合格的安全網。
(4)登高焊割作業所使用的工具、焊條等物品應裝在工具袋內,應防止操作時落下傷人。不得在高處向下拋擲材料、物件或焊條頭,以免砸傷、燙傷地面工作人員。
(5)登高焊割作業不得使用帶有高頻振蕩器的焊接設備。登高作業時,禁止把焊接電纜、氣體膠管及鋼絲繩等混絞在一起,或纏在焊工身上操作。在高處接近10KV高壓線或裸導線排時,水平、垂直距離不得小于3m;在10KV以下的水平、垂直距離不得小于1.5m,否則必須搭設防護架或停電,并經檢查確無觸電危險后,方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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