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要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頭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帶。遇到大霧、大雨和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作業。高處作業暫時不用的工具,應裝入工具袋,隨用隨拿。用不著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應采用系繩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拋擲,應及時清理運送到制定的地點。施工中不得向下投擲物料。
2.高處作業平臺四周要有高1-1.2m的防護欄桿,欄桿外掛密目網封閉。底部四周鋪18cm高擋腳板。平臺板為5cm厚木腳手板。平臺設梯子供作業人員上下。梯子要與平臺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間距為30cm。
3.在高處作業時,工作面邊緣沒有沒有圍護設施,或雖有圍護設施但高度低于0.8m時,此高處作業為臨邊作業。陽臺、樓板、屋面、基坑周邊等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外掛密目網封閉。使用里腳手架砌墻時,墻外圍用密目網封閉。使用外腳手架砌墻時,腳手架外側用密目網封閉;內側與墻體之間也應將空隙封閉,防止落物、落人。
4.施工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孔洞,有從孔洞墜落的危險。孔洞應根據大小位置,按施工方案要求封閉牢固嚴密,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如有拆除,須經工地負責人批準。
5.作業人員進行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業。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于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的范圍之外;當不能滿足時,上下之間應設隔離防護層。禁止下層作業人員在防護欄桿、平臺等的下方休息。
6.攀登作業: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攀登、翻越。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對梯子,雙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件攀登。禁止在陽臺欄桿、鋼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撐桿上作業。禁止沿屋架上弦、檁條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業。人員上下腳手架應走專用通道,禁止攀爬腳手架桿件上下。在腳手架行走和作業時要注意腳下探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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