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國家示范區創建工作,是國際認證標準與中國環境保護工作緊密結合的成功創舉
自從1999年啟動ISO14000國家示范區創建活動以來,已經批準的32個示范區,在科學管理、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環境質量改善、提升區域國際競爭力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ISO14000國家示范區創建工作是ISO14000管理體系與中國環境保護工作相結合,在區域環境管理方面的一種創新,創建示范區工作不僅促進了區域經濟的持續增長,還帶動了周邊地區經濟的發展。環境質量作為ISO14000國家示范區創建條件重要指標之一,示范區在創建過程中都給予了高度重視,不僅制定了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強化了對污染源的控制管理,而且還撥專款用于污染防治項目,各區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都達到和超過了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良好的環境質量,給示范區帶來了可觀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創建工作的實施,豐富和充實了開發區環境管理的手段,使開發區、風景名勝區等環境管理由單純強制指令型逐步向強制指令型和指導參與型結合的管理方式發展,做到政府管理、企業參與,變被動治理為主動防治,形成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新機制,對優化管理資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加快開發區及風景名勝區等環境管理國際化進程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緊密圍繞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
我國環境保護近20多年來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環境保護的形勢依然嚴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許多城市空氣污染嚴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開始顯現,土壤污染面積擴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劇,核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近20多年來集中出現。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資源、能源消耗持續增長,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問題,明確要求要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2006年,國務院發布《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全國人大通過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5年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時期環保工作的部署,層層分解減排指標,大力推進污染防治,加強環境監管,嚴格環境準入,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加強環境能力建設,環境保護進入了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
為了完成“十一五”環保目標,各級環保部門在多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06年,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167萬人次,檢查企業72萬多家,檢查工業園區1900多個、園區企業近3萬家,立案2.8萬件,查處違法企業4000多家。在受到查處的企業中,有一些是通過ISO14001認證的企業。這說明個別企業并未按照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的環境法律、法規。同時也說明,實施ISO14000標準單靠認證認可機制難以保證認證質量。要有效解決此類問題,必須利用現行的環境保護機構和監督管理渠道加以監督,才能保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有可靠的質量,降低環境認證風險。
環境管理體系評審報告
塑料制品業環境管理體系審核作業指導書
記錄控制程序
知識管理控制程序
組織的環境、相關方分析及風險控制程序
變更管理控制程序
設計和開發控制程序
事件調查控制程序
環境因素的三種狀態、三種時態和七種…
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與措施
ISO14000、ISO18000適用法律法規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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