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規定
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經檢查合格,證明無心臟病、高血壓和精神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空作業的身體條件。
2.司機須經專門技術訓練,了解本機的構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和起重工作的信號規則,具有相當熟練的操作技能,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單獨進行操作。
3.每個運行臺班必須配備司機 1人、助手 2人。學員只有在司機的監護下,才允許進行操作。監護時,司機不得從事其他工作。
4.司機必須穿工作服,女同志須將發辮塞人帽內。
5.新安裝、搬遷或修復后的塔機,應按規定進行試運轉,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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