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研究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一般性原則、工作程序、內容、方法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陸上固定式研究堆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陸上固定式小型核動力廠(單堆熱功率300 MW 以下)、可移動式核動力裝置的制造、調試與裝料基地的環境影響評價可參考執行。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研究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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