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溶解態鈷和總鈷的5-氯-2-(吡啶偶氯)-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鈷的測定。
當取樣體積為20.0ml時,方法檢出限為0.009mg/L,測定下限為0.036mg/L,測定上限為0.5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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