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以測試性能為基礎建立了密封放射源分級體系,并對源的性能、要求、檢驗方法、標識和證書等作了規定。
本標準為密封放射源產生者提供了評價其產品在使用中安全性的系列檢驗,同時也便于使用者選擇滿足使用要求的放射源類型,特別是對關注防止因放射性物質泄漏而造成電離輻射照射的場所選擇放射源類型時能提供幫助。本標準也可為管理部門提供指導。
這些檢驗分為幾組,例如,包括暴露于異常高溫和低溫檢驗以及各種機械檢驗。每項檢驗適用于不同的嚴格程度。檢驗結果是否通過,取決于密封放射源內容物是否泄漏。
本標準不按源的設計、制造方法或發出輻射的刻度方法分級,本標準不包括核反應堆內的放射性物質(含密封源)和燃料元件。
目錄
前言Ⅲ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分級和表示方法2
5 活度水平規定4
6 性能要求5
7 檢驗方法6
8 源標識9
9 源證書10
10 質量保證10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放射性核素毒性分組11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密封放射源證書舉例13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惡劣環境條件下的一般要求14
附錄D (資料性附錄) 附加檢驗15
參考文獻16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
綠化植物廢棄物處置和應用技術規程
工業園區循環經濟管理通則
海水淡化反滲透系統運行管理規范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放射性固體廢…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