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半集成式有機發光二極管模塊的安全要求。
半集成式有機發光二極管模塊,與連接到電源電壓的外部控制裝置一起運行,另外,該模塊的內部具有控制裝置,以使模塊在恒定電壓、恒定電流或恒定功率條件下運行。
本文件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120 V無紋波直流電壓或有效值50 V、頻率為50 Hz或60 Hz交流電壓條件運行的半集成式有機發光二極管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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