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車發車到出站口后,由門口出站檢查員再次清點人數,核對實載人數與報單人數一致、駕駛員與《營運客車出站登記表》上駕駛員一致;
(2)在“出站登記表”上,由乘務員、出站檢查員簽字確認;
(3)同時與車輛駕乘人員做好途中“三品”檢查的交接工作;
(4)保留《營運客車出站登記表》第一聯存檔,要妥善保存。
(5)嚴禁不合格的車輛、駕駛人、超員車輛出站。
運輸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車輛維修工操作規程
救護車駕駛員操作規程
面包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砼運輸車安全操作規程
碼頭船舶壓載水安全操作規程
廠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裝卸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車安全操作規程
鏟車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