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規范懸臂吊操作行為,確保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及設備安全,特制訂本規程。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煉軋廠線棒保障作業區懸臂吊的操作使用及維護。
3. 內容及要求
3.1 操作前的確認
3.1.1操作前應詳細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聯系點檢處理故障后方可使用。
3.2 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3.2.1起吊前確認所吊重物不許超過懸臂吊額定起吊重量。
3.2.2吊起重物時,重物必須在垂直位置,禁止歪拉斜拽。
3.2.3懸臂吊旋轉半徑范圍內及懸臂下禁止站人。
3.2.4重物不得在空中懸停時間過長,超過10分鐘,應降至地面或距地面150~200mm的高度等待。
3.2.5操作控制開關時要與扶持人員確認到位,作業過程中必須精力集中,不得干與此項工作無關的事。
3.2.6起吊重物時,司索人員須扶持重物,保持平衡,不得碰撞。
3.2.7懸臂吊使用完畢后,吊具須擺放規整,懸臂吊鉤頭垂直,保持與地面高度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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