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正常操作
第15條?? 提升機的啟動與運行;
1、啟動順序:
(1)接到開車信號后,將保險閘移至松開位置(指保險閘施閘時);
(2)根據信號及深度指示器所顯示的容器位置,確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閘至松開位置,同時將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開始啟動;
(3)根據校車啟動電源變化情況,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均勻加速至規定速度,達到正常運轉。
2、提升機在啟動和運行過程中,應隨時注意觀察以下情況:
(1)電流、電壓、油壓、風壓等各指示儀表的讀數應符合規定;
(2)深度指示器指針位置和移動速度應正確;
(3)信號盤上的各信號變化情況;
(4)各運轉部位的聲響應正常,無異常震動;
(5)各種保護裝置的聲光顯示應正常;
(6)鋼絲繩有無異常跳動,電流表指針有無異常擺動。
第16條??? 提升機正常減速與停車:
1、根據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鈴示警及時減速。
(1)將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2)用工作閘點動施閘,按要求及時準確減速;
(3)對有動力制動或低頻制動的提升機要注意觀察,使制動電源正常投入,確保提升機正常減速。
2、根據終點信號,及時用工作閘準確停車,防止過卷。
第17條??? 提升機司機應進行班中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一般為每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要按主管部門規定的檢查路線和檢查內容依次逐項檢查,不得遺漏。巡回檢查的重點是安全保護系統。
3、在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1)司機能處理的應立即處理;
(2)司機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并通知維修工處理;
(3)對不會立即產生危害的問題,要進行連續跟蹤觀察,監視其發展情況;
(4)所有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經過,必須認真填入運行日志。
七、特殊操作
第18條?? 進行特殊吊運時,井筒信號工必須將吊運的物件名稱、尺寸和重量通知提升機值班司機,提升機的速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罐籠運硝化某油類炸藥或雷管時,運行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運送其他爆炸材料時,不得超過4米/秒。
2、使用吊桶運送任何爆炸材料時,其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3、進行以上兩項運送,在啟動和停止提升機時,不得使罐籠和吊桶發生震動。
4、吊運特殊大型設備(物品)及長材料時,其運行速度一般不應超過1米/秒。
5、人工驗繩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米/秒。
6、因檢修井筒的運行速度一般為0.3-0.5米/秒。
第19條?? 提升機運行過程中的事故停車;
1、運行中出現的下列現象之一時,應立即斷電,用工作閘制動進行中途停車。
(1)電流過大,加速太慢,起動不起來,哎呀電流變化異常。
(2)運轉部位發出異響;
(3)出現情況不明的意外信號;
(4)過減速點不能正常減速;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不得不中傷停車時;
(6)出現其他必須立即停車的不正常現象。
2、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斷電,使用保險閘進行緊急停車。
(1)工作閘操作失靈;
(2)接到緊急停車信號;
(3)接近正常停車位置,不能正常減速;
(4)絞車主要部件失靈,或出現嚴重故障必須緊急停車時;
(5)保護裝置失效,可能發生重大事故時;
(6)出現其他必須緊急停車的故障。
3、纏繞式提升機,在運行中出現松繩現象時應及時減速,如繼續松繩時,應及時停車后反轉,將已松出的繩纏緊后停車。
4、事故停車后的注意事項:
(1)出現上述1、2、3項情況之一停車后,應立即上報礦調度或有關部門,通知維修工處理,事后將故障及處理情況認真填入運行日志;
(2)運行中發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動車。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處理完畢,但已經暫時恢復運行,經礦調度或有關部門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恢復運行,將提升容器升降至終點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后,再停車繼續處理;
(3)鋼絲繩如遭受卡罐或緊急停車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對鋼絲繩和提升機有關部位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恢復運行。否則應按規定進行處理后,方可重新恢復運行;
(4)因電源停電停車時,應立即斷開總開關,將主令控制器手把放到“0”位。常用閘、保險閘手柄置于施閘位置;
(5)過卷停車時,如未發生故障,經與井口信號工聯系,維修電工將過卷開關復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復提升,但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填寫運行日志;
(6)在設備檢修及處理事故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提升機房,檢修需要動車時,須由專人指揮。
第20條??? 雙滾筒提升機的對繩操作:
1、對繩前,必須將兩鉤提升容器卸空,并將活滾筒側容器放到井底。
2、對繩時,必須先將活滾筒固定好,方可打開離合器。
3、每次對繩時,應對活滾筒磁注油后再進行對繩。
4、在合離器前,應進行對齒,并在齒上加油后,再合離合器。
5、離合器嚙合過緊,退不出或合不進時,可以送電,使死滾筒少許轉動后再退(合),不得硬打,以防損壞離合器。
6、對繩期間,嚴禁單鉤提升或下放。
7、對繩結束后檢查液壓系統,各電磁閥和離合油缸位置應準確,并要進行空載運行,確認無誤時方可正常提升。
第21條? 在進行下列特殊提升任務時,必須由正司機進行操作,副司機負責監護。
1、在交接班升降人員時。
2、運送雷管,炸藥等危險品時。
3、吊運特殊大型設備及器材等。
4、在進行井筒內檢修任務時。
第22條??? 監護司機的職責
1、監護操作司機按提升人員和下放重物的規定速度操作。
2、必要時及時提醒操作司機進行減速、制動和停車。
3、出現應緊急停車而操作司機未操作時,監護司機可直接操作保險閘把或緊急停車按鈕執行緊急停車。
八、收尾工作
第23條?? 在檢修及處理事故后,司機會同檢修工認真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24條?? 搞好設備及機房內外環境衛生,并將工具、備品排列整齊和清點。
第25條?? 按有關規定,認真填好各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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