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證礦山正常生產,確保松石合乎安全要求,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訂本規程。
2、適應范圍
本規程適應于礦山井下作業。
3、安全操作規程
3.1 攜帶照明燈具。
3.2 積極參與班組安全教育活動。
3.3 松石前應檢查殘、瞎炮,如有,須報告班長及值班人員指定爆破員處理,否則不準作業。
3.4 松石時應站在浮石崩落范圍之外。
3.5 采場撬落下的大塊礦巖,必須進行人工破碎處理,避免造成放礦空洞,影響下套工序作業人員安全。
3.6 作業時,對無法處理的危險礦巖,必須作好標志并向班組、車間及時反映,向下套工序作業人員現場交接班。
3.7 采場松石時,要嚴格按順序進行作業,禁止跨越頂板未處理區域。
煤礦瓦斯發電站檢修工崗位職業衛生操…
煤礦瓦斯發電運行工崗位職業衛生操作…
鑿巖爆破工操作規程
綜采二隊自動化割煤工藝安全技術操作…
筑壩安全操作規程
巡壩安全操作規程
尾礦壩工安全操作規程(濕排)
司磅工操作規程
攪拌機操作規程
鏟車司機操作規程
井下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皮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井下探放水操作規程
非煤礦山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鉆探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信號工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