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行車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熟悉人行車的構造、性能,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上崗。
二、在每次開車前,必須得到把鉤工允許或得到開車指令后才可發同開車信號。發出的信號必須準確、清晰,開車信號發出后,嚴禁人員再上下車。
三、人行車司機必須坐在規定的司機座位上,任何人不得與司機并坐一起。
四、嚴格按規定信號發點,時刻做好發出停車信號的準備,以備出現意外時及時發出停車信號。
五、當人行車行近停車位置時,必須做好發出停車信號的準備,以便及時準確停車。
六、在運行中,出現飛車或人行車掉道等危險情況時,必須啟動手動落閘機構,使人行車制動,同時發出停車信號。
七、人行車停車摘鉤時,必須停放牢靠、放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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