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儀表工一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必須了解所檢驗儀表的使用說明、原理和性能后方可操作。
3)使用振動臺、烘箱、低溫物品或其他設備做有關性能試驗時,應遵守該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試驗時需精力集中,不得擅自離開,隨時觀察試驗情況,并做好記錄。
4)清洗儀表,要打開通風設備,注意周圍環境,操作人員不得離開。不得使用易燃溶劑,必須使用時,要經過廠長(經理)特批,按易燃易爆品存放制度保持存放。
5)不許用電和爐烘箱加溫油料等易燃品。電熱設備應定專人看管。
6)驗收時應按接線表仔細查對原理圖或其他資料,查明各處無誤后方允許開始試驗。
7)任何正在使用的儀表,換表時要有檢修合格證,否則禁止使用。
8)停止運轉的儀表或現場儀表拆回,必須經生產車間記錄在案,以防操作工誤操作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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