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規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指導RJJ-35-9井式滲碳電阻爐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3 管理內容
3.1 操作規程
3.1.1 操作前應對爐子各部分是否正常作全面檢查。檢查項目包括電器、儀表是否運轉正常;發熱元件是否有局部熔斷、燒陷與短路現象;爐膛各部分是否完好;爐門開閉機構是否靈活;爐門自動斷電行程開關是否完全可靠等。一切正常后方可開爐工作。
3.1.2 爐子升溫后要校正控溫儀表,并根據修正值定準爐子工作溫度。
3.1.3 裝爐時要將工件裝排整齊或用料筐、料箱裝好工件,不得任意將工件扔入爐內,以免損壞爐襯、擱磚或爐底板。裝爐量不得超過爐子規定的最大裝爐量。
3.1.4 操作時對自動控制儀表要注意察看,以免因儀表失靈造成超溫。發現儀器、電器失靈應立即停爐,報告帶班長,請有關人員檢修。
3.1.5 操作前檢查風扇系統是否正常;風扇軸處密封是否合適;爐蓋液壓或機械起閉系統是否正常。
3.1.6 裝入工件高度或料筐高度不得觸及風扇擋板,裝入工件后必須保證有氣流的循環空間。
3.1.7 對爐子外殼,控制柜經常清掃,保持設備的清潔。每次工作完畢后,全部切斷電源。
3.2 安全操作規程
3.2.1 保持爐子外殼接地良好和引出棒夾持處的接觸良好。
3.2.2 電爐在進行裝卸工件時,必須切斷通風機電源。
3.2.3 裝爐和出爐時必須斷電操作。工件切不可與電阻絲接觸。
3.2.4 新爐用500V兆歐表進行測量相與相及相與爐殼之間絕緣電阻,其阻值不應低于0.5兆歐。
3.2.5 發現儀器、電器失靈應立即停爐,報告帶班長,請有關人員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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