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料人員應明確所配物料之用途及原料的基本性質。
根據配料的總量選擇適宜的干燥、潔凈容器、設備、衡器及其它工具。
按配料單指定的原料進行復核,查驗各種原料的檢驗合格報告單,或緊急放行審批單。
對所有原料用目測、手摸、聞味等方法進行確認。
對所用衡器進行零點校對,且所用衡器須在檢定周期內。
2.按工藝要求的數量、順序或其它規定進行配料。
整袋(桶)原料要復核其標明的凈重。
稱量過程中要有兩人以上的復核。
所有物料加完后,稱重,復核加入總量。
按工藝要求攪拌成均勻物,做好標識備用。
填寫好必要的記錄,備查。
出現無力解決的異常情況,及時報上級領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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